成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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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府,是一個唐朝時開始設置的,沿用了1156年的行政規劃,直至1913年,是使用時間最長的府名。

唐朝至德二年(757年),以蜀郡唐玄宗幸蜀駐蹕之地升為成都府,建號南京;上元元年(760年)唐肅宗罷京號;其治所位在成都縣蜀縣[注 1],並有劍南西川節度使駐紮,下轄十縣:成都、華陽、新都、新繁、犀浦、雙流、廣都、郫、溫江、靈池[1]宋朝轄境相當今四川省成都、新都、郫縣、溫江、雙流等市縣級地方行政單位。1255年前後,蒙古入蜀,改為成都路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恢復為成都府;轄境東起今四川省綿陽、德陽、簡陽、資陽等市級地方行政單位,西至邛崍山、及仁壽、崇州等縣市級地方行政單位,北至安縣、茂縣等縣,南達內江、井研等市縣級地方行政單位。

其在明清時期為四川省會。辛亥革命後,因全中國廢府州廳,於1913年廢。

歷任長官

唐朝成都尹

兼任劍南節度使

參見

注釋

  1. 乾元元年(758年),改蜀縣為華陽縣,今成都市

參考文獻

  1.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2. 《唐刺史考全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