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府,是明清两代的一个府,位于长江下游南岸,辖区大致相当于今日安徽省的马鞍山市及芜湖市辖境。
春秋时代此地湖泊草丛中鸠鸟众多,被吴国命名为鸠兹,流经此地的长江一段,亦由此别名鸠江[1]。元朝时,为太平路。元末龙凤元年(乙未年,1355年)六月,朱元璋政权改之为府。太平府在明代属于南直隶,下辖3个县:当涂县(首县)、芜湖县、繁昌县。
清朝江南省分立,江苏、安徽各分行省后,太平府与安徽省的宁国府、池州府及江苏省江宁府相邻,与安徽省庐州府及和州直隶州隔长江相望。清朝太平府:隶徽宁池太广道。长江水师提督驻。领县三:当涂县、芜湖县、繁昌县[2]。1912年(民国元年),撤废太平府。[3][4][5]
参考
- ↑ 鸠江简介. [2015-04-07].
- ↑ 《清史稿》卷五十九 志三十四/地理六/安徽/太平府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元朝卷.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9-05601-3 (中文).
- ↑ 元朝教育研究. 武汉大学学术丛书.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7-05254-3 (中文).
- ↑ 中国历代国家机构和行政区划.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146-530-6 (中文).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史书
- 《明史·志第十六·地理一》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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