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登(16世纪—17世纪),字酉巖,江西吉安府庐陵县石廈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士登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举人[2],四十一年(1613年)成进士,获授宝庆推官,善于判決案件,杜绝誣告、释放疑獄,又上请免去福府庄田。之后他到广东主持乡试,因病在官署去世,吉安府人立神主祭祀他[1]。
引用
- ↑ 1.0 1.1 同治《庐陵县志·卷二十九·人物志》:刘士登,字酉巖,万厯癸丑进士。授宝庆推官,善決獄,杜绝誣告诸直,指矜疑獄必任之,为郡邑白免福府庄田;未几分试东粵,疾归署卒,郡人刻主祀之。 府志
- ↑ 同治《庐陵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万历)三十七年己酉(举人)……刘士登 石廈人,推官,有传,见进士。
参考文献
- 同治《庐陵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 同治《庐陵县志》·卷二十九·人物志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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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丁尧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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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宝庆府推官 1614年-16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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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张元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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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