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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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钟英(16世纪—17世纪),俊卿大凝黄州府麻城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钟英在万历三十七年(1610年)中举人[2],四十一年(1614年)成进士,获授翰林院学士。当时正值梃击案使朝臣沸腾,他上奏:“皇上诚慈,皇太子诚孝,不能为君父留余地吗?”第二天,太子朱常洛果然下令:“张差癫人打死就算了,外廷还有什么话说?”众人佩服他的见识。天启元年(1621年)他到福建主持乡试,崔呈秀田吉等人不满他不依附阉党,被削籍,和杨涟左光斗周宗建夏之令相继入狱[1]

某天都御史梅之焕愤恨阉党所为,说:“我到北京说句话,和杨涟他们一起死。”刘钟英从容地说“为忠义忘记自身,无疑抱薪救火。假如唐朝李训郑注狄仁杰的学问,仇士良又怎会杀二王一妃四宰相呢?”梅之焕因此释怀。崇祯元年他得起用为洗马司业祭酒,迁官礼部侍郎,再上疏乞养双亲,因病归乡。他个性敦厚,不喜欢听人过失,任官不附附朋党、不凭关系得好处、不越权上言[3]

引用

  1. 1.0 1.1 光绪《重修麻城县志·卷十九·耆旧志二》:刘钟英,字俊卿,号大凝,万厯癸丑进士,官翰林。值梃击东宫一案,举朝沸腾,或劝上章公曰:“皇上诚慈,皇太子诚孝,忍不为君父留余地耶?”明旦,太子果下令曰:“张差癫人打死便了,外廷何得有如许话说?”众乃服其识。天启辛酉典试闽闱,崔田等嗔不附党削籍归,自是杨左周夏以次逮狱。
  2. 光绪《重修麻城县志·卷十四·选举志一》:(万历)三十七年 己酉(举人) ……刘钟英
  3. 光绪《重修麻城县志·卷十九·耆旧志二》:一日,都御史梅之焕愤甚过,某言谓:“往京一语,伴杨左诸君死。”公从容为言:“忠激忘身,无疑抱薪救火。向使唐李训、郑注少济以狄梁公之学问,何至仇士良杀二王一妃四宰相耶?”梅意乃解。崇祯戊辰起洗马、司业、祭酒,寻迁礼部侍郎,再疏乞养疾归。性醇笃,不喜闻人过,居官不附党、不沾名、不越职言事。

参考文献

  • 光绪《重修麻城县志》·卷十四·选举志一
  • 光绪《重修麻城县志》·卷十九·耆旧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