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逢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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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逢皋(16世纪—17世纪),千里陕西西安府三原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马逢皋刚成年就有倜傥才,廿一史全能读尽,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中举人[2],四十一年(1613年)成进士,获授襄陵知县,免除供养驿递,又兴办学校、倡建义桥、疏通河渠。泰昌元年(1620年)补任广西道监察御史[3]天启二年(1622年)巡视光禄寺[4];曾上表请正纲纪,指责梃击案红丸案和黑敕、票提等事,又曾力救弹劾阉党杨涟

广平失陷,马逢皋申明死事的监军高邦佐冤情,弹劾熊廷弼不诛逃臣、不恤忠节;以误国又弹劾御史刘廷元三不忠,表彰提牢王之采发觉的功劳,因父母去世回乡。之后他转任山东参议,天启五年(1625年)复授山东道监察御史[5],上表《效忠讨贼疏》,并巡按直隶,次年(1626年)因病回籍调理[6]崇祯年间他在京察时被降任山西都事,后陞为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开设河浒书院,辞官后建筑仁坞堡,令乡人赖以保全,有着作《西台奏议》、《畿南疏草》、《四吟稿》流传[1]

引用

  1. 1.0 1.1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六·人物志》:马逢皋,《李志》【云】字千里,万厯癸丑进士,弱冠有倜傥才,廿一史尽读之。出知襄陵县,除富民供具驿递养马,兴学倡建义桥疏渠,擢御史,抗疏请正纲纪,指斥梃击、红丸及黑敕票提等事,又力救杨涟以明移宫之案。广平陷,发死事监军高邦佐之冤,劾熊廷弼不诛逃臣不恤忠节;以误国又劾御史刘廷元三不忠,表提牢王之采发觉之功,忧归。转山东参议,诏还复授御史,上《效忠讨贼疏》,京察降山西都事,后授南吏部考功主事,开河浒书院,归里筑仁坞堡,乡人赖之,今按著《西台奏议》、《畿南疏草》、《四吟稿》。
  2.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七·选举志》:举人……(万历)庚子科七人 马逢皋 见进士
  3.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四》:(泰昌元年十二月丙午)补御史马逢皋于广西道。
  4.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二十三》:(天启二年六月)癸未命御史马逄皋巡视光禄【寺】。
  5.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五十七》:(天启五年三月甲子)起补原任户科给事中陈胤丛于吏科,工科给事中陈尔翼于礼科,原任御史李嵩于山东道,高弘图于山西道,张捷于福建道,马逢皋于山东道,杨春茂于贵州道,张素养于云南道。
  6.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七十七》:(天启六年十月壬寅)巡按直隶御史马逢皋称疾准回籍调理。

参考文献

  •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六·人物志
  •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七·选举志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四、卷二十三、卷五十七、卷七十七
官衔
前任:
杨作楫
明朝襄陵县知县
1613年-万历年间
继任:
史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