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呈秀(1571年—1628年),字尚书,北直隶顺天府蓟州(今天津市蓟州区)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登癸丑科进士,官至兵部尚书。见魏忠贤“直呼为亲父”,天启朝“五虎”之一,劝魏忠贤定《三朝要典》,尽除东林党人,明人朱长祚《玉镜新谭》说“崔呈秀结交逆珰,残害多人,其不忠不孝如枭獍,其残害忠良如豺狼,其贪婪淫秽如狗彘”[1]。崇祯初年(1628年)魏党败,崔呈秀于蓟州被枭首示众[2]。
注释
- ↑ 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3):“十月,上神明默操,宣州捷之,犹叙功加荫宁国公魏良卿、安平伯魏鹏,铁券成,犹命给之,既而杨维垣疏崔呈秀,借厂臣行私。乞正两观之诛,主事陆澄源亦参崔呈秀,夺情为安,忍于无亲。御史贾维春亦参崔呈秀,说事卖官,娶娼宣淫,但知有官,不知有母。三纲废弛,人禽不辨,方有旨令回籍守制。”
- ↑ 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3):“时崔呈秀在苏州,一闭目即见受刑诸臣,忽报会勘,知不免。与宠妾萧灵犀,痛饮自缢。五十七岁矣。灵犀亦伏剑死。家赀籍没,呈秀斩首。史载呈:秀自缢在十月初四日,或奉旨斩于蓟州,在十二月也。锺秀弟凝秀,浙江总兵,子铎文,仅五篇即中。”
参考文献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67名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7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