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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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弘宇(?—?),南直隶扬州府泰州人。

生平

父刘清,号西郭,以岁贡任浮梁县训导,教严而气和,题壁有“琴到没弦应寡和,笛如无孔岂容吹”之句。一日忽治装趣归,衿佩泣留不听,因立石系思,司寇郎李大钦为记。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应天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授户部主事,晋郎中,天启初官成都府知府,调广平府知府[1]

女刘孟刘,幼字侍御张承仁曾孙张世睦,未嫁,世睦方弱冠,以下帷攻苦得痫疾,不晓人道,其父孔怡悯刘闺淑,密语女父,令他适。孟刘闻之,泣曰:两髦宛然,河清可俟。忍为不淑,以玷两家门第乎?且禽兽行,非人所为也。若必夺吾志,惟死耳。自是谢铅华,衣缟素,至三十三岁,忽膺疾不起,将诀,语侍婢曰:取箧中金簪来。簪至,乃自插发髻间,危坐而逝,盖簪乃张氏聘物也。

参考文献

  1. 《泰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