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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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地方
 中國地方
1914年-1928年
人口 
• 1913年
730000
歷史 
• 成立
1914年
• 廢除
1928年
前身
繼承
順天府
北平市
河北省
今屬於 中國北京市

京兆地方是1914年到1928年間中華民國袁世凱政權及北洋政府時期的行政區劃,為當時之國都

京兆地方成立於1914年(民國三年),其範圍及規格大致沿襲民國初肇建前的民國時期行政區劃與清朝行政區劃中的順天府或之後的北平市北京市

歷史

辛亥革命成功後,1912年4月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決定建都北京,仍稱京師,所在地為順天府。1914年10月4日,順天府改為京兆地方,京兆地方正式成立。在1927年國民政府成立後,中華民國改以南京為首都,於1928年6月28日廢除京兆地方,改北京為北平市

範圍

京兆地方與前代順天府相比,少新鎮(前代稱保安縣)、文安、大城、寧河四縣,餘二十縣。其中大興宛平良鄉房山懷柔順義密雲平谷通縣昌平等十縣在今北京市市境。[1]

官制

京兆地方設立後,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於翌年頒布《京兆尹官制》,設京兆尹官職及京兆尹公署等行政官職及機關。該官署直隸中國政府統管,軍事歲收等皆隸中華民國大總統、中華民國國務總理等等不同時期的中國中央政府體制。不過,京兆地方轄下的各縣知事仍需將諸如災情、賑款、補助、工賑、修築河堤工程等文書報告提交京兆地方轉呈處理。[2]

撤銷

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進佔北京,並在二次北伐所佔諸省進行一系列行政區劃改制,其中包括撤銷京兆地方,轄縣改隸河北省,即舊直隸省。京都改制為北平市,乃隸屬於河北省省轄市,幾年後北平市再改為院轄市

軼事

民國首任京兆尹王治馨原本是袁世凱家帳房先生,民國初年任京師警察總監。1914年,被肅政史夏壽康彈劾挪用公款。三天之後袁世凱下令,將其綁赴德勝門外刑場槍決。如此倉促滅口,有種種猜疑,視為民初奇案之一[3]。另有記載是1914年6月,王因貪污五百銀元被逮,發交步軍統領看管。10月21日由大理院宣判死刑,並於22日執行槍斃[4]

參考文獻

  1. 《北京傳統文化便覽》,燕山出版社
  2. 《京兆尹公署檔案》。
  3. 李定夷:《民國趣聞·嗚呼王治馨[永久失效連結]
  4.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第四十八章:宋案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