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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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存在時期1994年10月25日正式組建
1996年1月28日組建完成至今
國家或地區 中國
廣東省深圳市(後勤補給)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中環軍營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總部)
正義道軍營
槍會山軍營
赤柱軍營
新圍軍營
九龍東軍營
石崗村軍營
新田軍營
石崗軍營
石崗機場
昂船洲海軍基地
部門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陸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海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空軍
種類特別行政區駐軍
陸海空三軍合成部隊
直屬中國人民解放軍南部戰區
格言聽黨指揮、服務人民、英勇善戰
愛香港、愛祖國、愛駐軍
履行香港防務,責任重於泰山
專用顏色紅色綠色
進行曲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
紀念日八一建軍節
香港回歸紀念日
指揮官
司令員彭京堂 少將
政治委員賴如鑫 海軍少將
標識
臂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英語:People's Liberation Army Hong Kong Garriso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國家武裝力量,由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1]

解放軍駐港部隊由陸軍、海軍、空軍部隊組成,隸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南部戰區。駐港部隊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2]。駐港部隊從1993年初開始組建,1996年1月28日組建完畢,並於1997年7月1日0時進駐香港[3],接管香港防務。

沿革

駐軍問題

自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問題舉行會談,駐軍問題一直成為兩國爭議的焦點,英方曾向中方提出,因中港邊界連接,而港人對解放軍駐港有戒心,建議中方不必在港駐軍。對於是否在港駐軍,北京內部當時亦有不同意見,而當時的中共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一直沒有公開表態,但早在1984年4月,他在審閱外交部《關於同英國外交大臣就香港問題會談方案的請示》報告時,就在關於駐軍問題的一條下達親批:「在港駐軍一條必須堅持,不能讓步」。[4]

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耿飆在1984年5月21日出席湖南省人大代表小組會議時向香港記者指 :「中國軍隊將來不會駐在香港,而香港人也無須負擔軍費!」[5]此話觸怒了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促使他在5月25日會晤出席全國政協六屆二次會議的港澳委員時公開表態,「我要辟個謠,黃華耿飈講的香港駐軍問題不是中央的意見。你們去登一條消息,沒有那回事,香港要駐軍的,既然是中國的領土,為什麼不能駐軍呢,這個英國外相和我會談時,他也承認,他也說:當然希望中國不駐軍,用另外一種形式,但是他承認中國政府既然收回香港主權,有權在香港駐軍。這個明確得很,難道連這一點權利都沒有嗎?那還叫中國領土?」[6]事實上,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黃華當時並無提到駐軍問題,鄧小平後來亦澄清發言時錯怪了他。[7]

1984年10月3日,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重申,中國政府在香港駐軍是體現對港行使主權,並有防止動亂的作用,「那些想搞動亂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國軍隊,他就要考慮即使有動亂也能及時解決」。[8]最終兩國達成協議,在《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部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駐軍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9]而1990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章第十四條亦訂明[10]

  •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
  • 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 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 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組建成立

駐港部隊在1993年起在深圳開始組建,1994年10月25日在深圳舉行成立大會,正式成軍。1995年12月7日正式對外亮相,1996年1月28日由中國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公告組建完成[11]:68-72。深圳市在特區中撥出六處共500多畝土地,作為駐港部隊的基地建設用地[11]:128

為駐港部隊處理防務事務建立法律規範,中央軍委在1991年成立「香港駐軍法律問題小組」,1992年由中央軍委法制局研究起草駐軍各項法律草案及法律準備工作,1996年8月中央軍委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草案進行研究,並在12月30日於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自1997年7月1日正式施行[11]:129。根據《駐軍法》規定,駐軍不干預香港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災害救援。駐軍人員除了需要遵守《香港基本法》、《駐軍法》等全國性法律外,亦必須遵守《香港法例》。

駐港部隊軍官由全軍範圍選拔,大部分經軍事院校培訓,具大專學歷;士兵一般需要高中以上學歷,入伍後經過一年訓練,再補入部隊[11]:80

駐港部隊匯集了多支解放軍精銳部隊,陸軍前身是井崗山時期的紅一團、參與長征的大渡河連、及在抗日戰爭擊斃日本駐蒙軍混成第二旅團長阿部規秀的功臣炮連等;海軍艦艇大隊曾參與萬山群島戰役八六海戰[11]:128;空軍航空兵團前身則為空軍運輸航空兵某大隊,曾參與國內及國外救災任務[11]:92-98

進駐香港

1997年至2007年使用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臂章。

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在1997年6月30日上午10時10分向駐港部隊發出命令,於1997年7月1日0時開始履行香港防務職責[11]:3。當晚21時,根據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協議,509人組成的駐港部隊先頭部隊分乘39輛軍車通過落馬洲口岸進入香港,此前共196人先遣人員分三批抵港,安排軍營的接管事宜[11]:9-10。當中,石崗、昂船洲、中環及赤柱軍營分別有146、183、78及102名先頭部隊進駐。

晚上23時58分,兩軍在威爾斯軍營進行軍營交接儀式,駐港部隊譚善愛中校以普通話向英軍艾利斯中校答道,「艾利斯中校,我代表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接管軍營。你們可以下崗,我們上崗。祝你們一路平安」。語畢兩方握手,並互相敬禮,艾利斯命令衛兵步操離開軍營大門,而駐港部隊在7月1日0時0分在軍營升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象徵駐港部隊正式接管香港防務[11]:13-15

駐港部隊逾6,000人的陸海空主力部隊,在7月1日6時整進入香港。陸軍縱隊從文錦渡皇崗沙頭角三個口岸進入香港,車隊在6時15分駛經上水馬會道獲群眾冒雨夾道歡迎,部隊接受群眾獻花,並把活動籌委贈送寫有「威武文明之師」的牌匾架在軍車上,接受民眾歡呼。艦艇部隊10艘軍艦及船隻在4時55分起錨,從深圳媽灣軍港前往香港水域,並於7時24分到達昂船洲海軍基地;空軍直升機部隊因雷雨延後兩小時在深圳起飛,6架直-9直升機在8時35分抵達石崗機場,完成佈防[11]:15-24

1997年至2007年間,駐香港、澳門部隊穿着獨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97式軍服。2007年,與解放軍全軍同時換裝07式軍服,以統一着裝。

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承擔下列防務職責:

  1. 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全;
  2. 擔負防衛勤務;
  3. 管理軍事設施;
  4. 承辦有關的涉外軍事事宜。

軍事設施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一章第二條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章第十四條
  3. 1997年7月1日《人民日報》頭版
  4. 邓小平: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鄧小平紀念網. 2018-08-02 –透過廣安日報. 
  5. 生活中的邓小平. 鄧小平紀念網. 2019-09-20 –透過廣安在線. 
  6. 生活中的邓小平. 鄧小平紀念網. 2019-09-20 –透過廣安在線. 
  7. 生活中的邓小平. 鄧小平紀念網. 2019-09-20 –透過廣安在線. 
  8. 鄧小平. 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1984-10-03 –透過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 
  9. 《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十二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章第十四條
  11.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寫真》,新華社解放軍分社新華出版社 編著,1997年7月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