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为亚洲政府机关的一种官职。一般而言,通常为辅佐主官或从官的高级官员。例如通政使参议,就是辅佐通政使或通政副使的官员。
日本
在日本同样设参议一职,无固定位阶,属于令外官。从大宝2年(702年)5月21日开始设立该职位,一直维持到明治时期。
朝鲜半岛
朝鲜王朝施行一府六曹制,在六曹中皆设有参议之职,官阶为正三品,位居判书、参判之下,与判书、参判并称“堂上官”或“三堂上”。
中国
中国明清等朝代为官制之一,在清朝品等约为正四品,并于通政使司、外务部等机构均有配置。
参考文献
-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这是一篇关于政府官制演进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