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裳(正德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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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裳
大明 总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直隶顺德府沙河县
字号字公垂
出生成化十八年(1482年)
逝世嘉靖十八年(1539年)
出身
  •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朱裳(1482年—1539年),字公垂直隶顺德府沙河县(今河北省沙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朱裳早年由顾潜举荐、从学于崔铣,正德九年(1514年),登进士,授监察御史,巡盐河南。期间反对钱宁遣人牟盐利。此后巡按山东,弹劾镇守中官黎鉴。之后出任为巩昌府知府。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迁浙江副使。嘉靖七年,升浙江右参政[1]。次年改福建按察使[2]。嘉靖九年,任浙江左布政使[3]。嘉靖十二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4]、总理河道[4][5],迎章圣太后梓宫,中暑卒。隆庆三年(1569年),追赠户部右侍郎[6]、谥端简[7]

参考文献

  1. 明实录:世宗实录 ,85卷
  2. 明实录:世宗实录 ,98卷
  3. 明实录:世宗实录 ,118卷
  4. 4.0 4.1 明实录:世宗实录 ,146卷
  5. 明实录:世宗实录 ,222卷
  6. 明实录:穆宗实录 ,3卷
  7. ·张廷玉等,《明史》(卷203):“朱裳,字公垂,沙河人。年十四为诸生,读书黉舍,躬执爨。提学御史顾潜俾受学于崔铣。登正德九年进士,擢御史,巡盐河南。钱宁遣人牟盐利,裳禁不予。巡按山东。前御史王相忤镇守中官黎鉴,被诬下诏狱。裳抗疏直相,劾鉴八罪。帝还自宣府,裳请下罪己诏,新庶政,以结人心。不报。山东大水,淹城武、单二城。以裳言,命相地改筑。帝幸南都久,裳极陈小人荧惑之害。出为巩昌知府。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迁浙江副使。日啜菜羹,妻操井臼,迎父就养。同列知其贫,制衣一袭为寿,父亦拒不纳。三迁至浙江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数条上方略。外艰归,久不起。帝南巡,谒行在,命以故官总理河道。迎章圣太后梓宫,冒暑卒。隆庆中,追赠户部右侍郎,谥端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