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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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夔
大明 南京兵部尚书
籍贯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字号字唐卿,号两洲
谥号庄简
出生成化十九年(1483年)
逝世万历四年(1576年)
出身
  • 正德九年甲戌科进士出身

王学夔(1483年—1576年),唐卿两洲江西安福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王学夔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初任刑部陕西司主事,以明允称。改吏部考功司主事。因力谏南巡,被罚跪阙下,受廷杖。历官考功文选郎中,一生清廉。升南京太仆寺少卿,调太常寺少卿,求退益切,遂迁福建参议,历参政、右布政使,广东左布政使,转南京光禄寺少卿,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晋南京大理寺卿,吏部左侍郎,累迁南京三部尚书。后以尚书致仕退休,隆庆万历年间,皇帝一再慰问,享寿九十四。赠太子少保[1][2][3]

参考资料

  1. 《明史·卷203》(列传第九十一)
  2.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页75
  3.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六》:万历四年正月丁巳 原任南京兵部尚书王学夔卒,诏赠太子少保,赐祭葬,仍予谥。遣中书舍人姚士观造坟。按,学夔,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正德九年进士。初任刑部狭西司主事,以明允称。改吏部考功司主事。值武宗方议南巡,乃陈戒逸游一疏。上怒,怨门五日,廷杖几死。肃皇帝初继大统,又以谨始定志入告。尝力救言官之谪,屡却恩泽之封。升南京太仆寺少卿,调太常寺少卿,求退益切,遂迁福建参议,历参政、右辖,广东左辖,转南京光禄寺少卿,以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剪魁盗长兴辈,擒昂山伪男子,所至清肃,提督操江,定秦藩黄艮之变,赐金帛褒异,旋晋南京大理寺卿,吏部左侍郎,升南京礼部尚书,调吏部尚书,四疏引避。寻改南京兵部尚书。故事,南大司马参赞机务,宠冠吏部上,盖异数也。随力请谢政归。隆庆、万历间,两膺存问,时年九十有二矣。又二年始卒。抚按杨成张简以闻,故有是命。谥曰庄简。廖僖靖常云:仕路一清,非公不可。郑端简以为:南金大贝,公独无私,可谓贞亮有为,初终不替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