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福建汀州府知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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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江西宁州 |
字号 | 字文夫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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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授兵部主事,疏谏武宗南巡,被杖几死。嘉靖初年,朝廷录用直言之人,擢郎中,出守浙江杭州府,因织造太监暴横,尽力抗阻,被太监所诬,押械至京,谪官运同,擢福建汀州府知府,卒于官。[1]
参考文献
- ↑ 《明一统志·卷四十八》:查仲道,寜州人,举进士,授兵部主事,疏谏武庙南巡,被杖几死。嘉靖初,录直言,擢郎中,出守杭州,因织造太监暴横不堪,命力抗阻之,遂为所诬,械至京,谪运同,擢知汀州府,卒于官。民祠祀之。平生性刚介,以直道自任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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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留志淑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嘉靖二年(1523年)上任 |
继任: 陈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