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岳(正德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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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岳(15世纪—16世纪),仲伸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胡岳是正德五年(1510年)的举人[2],九年(1514年)成进士,获授刑部主事员外郎,外任四川佥事,芒部人入侵川南时入山斩木,打通二百里道路,又招募死士、堵塞贼路、杀诈降者,报捷后获赐金绮。转任松潘备兵道,他在当地拣选士兵、清理克扣赋税,数月后米仓都告满,余额用于修缮兵甲仗、建立营堡;之后历任湖广按察司副使广西参政[3]

嘉靖十年(1531年),胡岳升任福建按察使[4],释放冤枉死囚、执拿不法官吏、不奉承上级,两年后(1533年)调为江西右布政使[5],改左布政使,十六年(1537年)再陞为江西巡抚[6]。适逢兴建郊庙,需购买木材,贪官就借此将百余里人民种植的树木用黄纸查封,下令送往北京,人民厚贿才得免,胡岳严厉打击此事,饥荒时又疏请减免赋税,到十八年(1539年)改任大理寺卿[7],很快因为继母去世回乡,在家去世[1]

引用

  1. 1.0 1.1 光绪《金山县志·卷十九·传 仕绩》:胡岳,字仲伸,琬子,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厯员外郎,迁四川佥事;芒部寇川南,岳督兵入山斩木,通道二百里,募死士、塞贼路、诛诈降者,捷闻赐金绮。备兵松潘,简卒伍、釐侵克,居数月米溢于廪肆,余力以缮甲仗、营堡坞,晋福建布政使【按察使】,直死囚、按賍吏、不阿直旨意。巡抚江西,适建郊庙购材楚蜀,吏盗官钱更敛于民,或张旗帜击鼓伐金,从徒百余视民所植黄纸封之,令自输京师,厚贿乃免,岳严戢之,民赖以安。岁饥,疏请减赋,全活甚众,改大理寺卿,以继母丧归,卒于家。 陈志,参《云间人物志》
  2. 光绪《金山县志·卷三·表 选举》:正德五年庚午科(举人)……胡岳 华亭学,七十七名
  3.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六》:(嘉靖九年八月)壬申陞湖广按察司副使胡岳为广西布政使司右参政,陕西按察司佥事刘雍为本司副使,云南布政使司右参议黄祺为四川按察司副使。
  4.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嘉靖十年七月)戊辰陞广西布政使司右参政胡岳为福建按察使。
  5.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二》:(嘉靖十二年七月)癸卯陞福建按察使胡岳、广西按察使孙懋、广东按察使周忠俱为右布政使,山西布政使司左参议车纯为按察司副使,岳江西,懋原省,忠、纯云南。
  6.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一》:(嘉靖十六年六月)甲戌陞江西左布政使胡岳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
  7.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嘉靖十八年正月)癸未改巡抚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岳为大理寺卿。

参考文献

  • 光绪《金山县志》·卷三·表 选举
  • 光绪《金山县志》·卷十九·传 仕绩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六、卷一百二十八、卷一百五十二、卷二百一、卷二百二十
官衔
前任:
秦钺
明朝江西巡抚
1537年-1539年
继任:
王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