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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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稷(15世纪—16世纪),舜弼石湖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北俞塘河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吴稷是正德八年(1513年)的举人,次年(1514年)联捷进士[2],获授金华推官,府内永康县有马姓贵人羞辱知县,他按法惩治,忤逆上级而调任惠州推官;在惠州他代理府事,裁革多余税项和繇役,减少监狱囚犯,设立规过柜于府门,训练保甲侦察流寇,得巡抚聂贤称赞,在其他府县采用其办法。博罗人民聚众犯事被擒,株连无辜,有赖他辨解释放,海丰知县林克润以贪污罢黜,恃著有靠山继续治县,他下令驱逐对方,得罪巡按御史,不得升官。

之后吴稷迁任荆府左长史,服阙后改任徽府长史,进表《贤王箴》、《芸窗赋》规谏徽王朱厚爝,很快致仕,归隐县东。他生平锐意钻研程朱理学,在金华时经常拜访章懋请教,于惠州任职期间又和督学魏校等人切磋,著有《自园稿》、《宦游稿》、《石湖漫稿》、《破愚录》、《史纲纂要》等作流传,死后入祀乡贤祠[1][3][4]

引用

  1. 1.0 1.1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四·人物三》:吴稷,字舜弼 一作鼎 ,号石湖 居北俞塘河南 ,正德九年进士,授金华推官,有永康右姓马某辱其邑令,稷按法惩之,拂上官意移惠州,裁冗役、节冗费,巡抚聂荣襄移文诸郡饬赋政一如惠州,盖重其治行也。所属海丰令以墨黜,而恃直指势犹留治事,稷露檄逐去,直指衔之,左迁徽王府长史;王素骄,稷进《贤王箴》、《芸窗赋》以规,久之致仕,归隐东郊,有司莫识其面,尝佐顾文僖清修府志,卒祀乡贤祠。 参前志、郭府志、《云间志略》
  2.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二·人物一》:进士……明……(正德)九年甲戌科 唐皋榜……吴稷 有传……举人……明……(正德)八年癸酉科 王大化榜……吴稷 见进士,以上府学
  3. 光绪《惠州府志·卷二十九·人物》:吴稷,字舜弼,江南华亭人,正德甲戌进士,授金华府推官,未几调惠州,始至署郡篆,裁冗税、革滥役、疏系囚,置规过柜于门,立保甲以诇盗,中丞聂荣襄公称之,下其法于诸郡。博罗民以啸聚伏法,穷治者株连无辜,赖稷辨释;海丰令某以墨黜,恃援视事如故,露檄逐之去;雨辅亲藩引议规正,进贤王箴、芸窗赋以寓讽,亲藩严惮之,其慎职类此。平生锐意闽洛之学,在金华日谒章文懿公于家,因事请益,及来惠州庄渠魏恭简公以督学至,数教迪士尤委重稷,而谷坪李先生会言事谪丞通衢,惠属也,相与研析道妙征诘异同,久之有得,因梓行二先生所说式诸士。
  4. 《云间据目抄·卷一》:吴稷,字舜弼,号石湖公,颖敏敦悫。年十五,居父丧,戚而有礼。治经属文,精勤雅赡。举正德甲戌进士,授金华府推官。时兰谿章文懿公家居。公虚已质疑,政学并进。会永康右姓马甲,辱其邑令。公据法绳之,咈上官意,移调惠州,得与魏庄渠、李谷坪两公切磋。守官冰蘖,裁省冗役冗费。暑月行县,疏释系囚,置规过柜于郡门,以通民隐;立保甲法于七邑,以惩奸宄。中丞聂荣襄移文诸郡,期一一如吴惠州。有海丰令,以墨黜,犹治事。公露檄驰使逐之,令为按君乡人。乃大迕,不得荐,迁荆府左长史。服除,改徽府,公皆不薄其官。进贤王箴芸窗赋,以寓规诲,致仕归。老于东城之垌。非公事,迹不履廛。有司延乡饮大宾,间赴之。服膺庄渠、谷坪两公,求仁致知之学。四十余年,潜思实践。间有疑信者,则与唐中丞顺之。陆宗伯树声,参互演证。年逾大耋,犹著行寿编以自勖。卒后数月,督学耿公登堂奠谒,旋采舆评,秩祀乡贤祠。所著有《自园稿》、《宦游稿》、《石湖漫稿》、《破愚录》、《史纲纂要》,藏于家,而皇明正学编,尤裨道脉云。

参考文献

  •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二·人物一
  •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四·人物三
  • 光绪《惠州府志》·卷二十九·人物
  • 《云间据目抄》·卷一
官衔
前任:
姜山甫
明朝金华府推官
1518年-1520年
继任:
蓝英
前任:
王爌
明朝惠州府推官
1521年-嘉靖年间
继任:
萧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