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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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旗主要是指在中国地理区域内,经由中央政府立法制定作为象征国家的旗帜。但由于大中华区的政治因素,现今称为中国国旗的一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红旗

源流

国旗为代表主权国家的旗帜,是近代西方主权国家出现后的产物。16世纪前,尚不存在“民族国家”或“主权”的概念,所以没有象征民族主权国家的国旗。中国古代一般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历代皇朝既没有也不需要“国旗”。

中国与西方列强密切接触是在19世纪晚清时期,因发现在外交场合无旗帜代表中国,在窘迫的情况下,清朝政府才开始颁布正式的、现代意义的国旗。此后中国政府又历经变迁,是以国旗多有变更。清朝以来中国又有分裂,一些割据或傀儡政权,也称本身是中国中央政府,亦设有各自的中国国旗,而在中国有创立政权组织的独立运动者,也有各自制订国旗。

中国古代旗帜

古代的中国虽有多种多样的旗帜,但一般都是战争时用的军队旌旗或是皇室用的御旗。这些旗一般是三角形矩形的。

最常见的军队旌旗上会绘有镶边与军队将领的姓氏,势力旗帜则以各样颜色或图腾作为代表。

晚清时期的旗帜

中国第一面海关旗,由李泰国设计。
三角黄龙旗
黄龙旗

为了使兵船区别于其他国家的船只,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李泰国阿思本为船队设计了一面旗代表大清国———长方形,绿底,黄色对角线交叉,中心嵌黄龙图案。李泰国解释说:“之所以选用绿色乃因其罕为欧洲列强采用,故不致与任何其他国家之旗帜混淆。”8月13日,他们致函英国外交大臣,要求将此旗在英国政府公报上公布,未果[1]

中国第一面正式确立的国旗是在清朝晚期出现的。李鸿章在同西方列强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西方列国庄严悬挂国旗,而中国却无旗可挂,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场合中需要有代表中国的旗帜,并请求颁制国旗。慈禧就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多方征集筛选,李鸿章上呈了八卦旗、黄龙旗、麒麟旗、虎豹旗等多种方案,供慈禧太后选定,1862年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旗。当时的黄龙旗是三角形的,直至光绪七年(1881年)9月,在英国定购的“扬威”、“超勇”两艘巡洋舰回国后,由于三角形的旗与西方各国军舰上的国旗皆不相同,为和国际接轨,李鸿章经清廷批准制定了北洋水师军旗的质地、章色,并将黄龙旗改为长方型。旗为羽纱质地,正黄色,用羽纱镶嵌青色五爪飞龙,龙头向上,分为大小四号,头号横长一六寸,宽一丈六寸五分;二号横长一丈三尺九寸,宽九尺五寸;三号横长一丈一尺五寸,宽七尺六寸;四号横长九尺六寸,宽六尺三寸。军旗提督用五色长方旗,诸将用三色长方旗,上角饰以锚形。并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北洋海军章程》颁布与确定本为海军旗的“黄底蓝龙戏红珠图”为大清国旗(俗称“黄龙旗”)[2]

清朝政府被推翻后的1912年1月10日,黄龙旗由中华民国五色旗取代。然而1917年7月1日发生了“张勋复辟”事件。张勋康有为等迎清朝末帝爱新觉罗·溥仪出御太和殿,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张勋受命为议政大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黄龙旗又在北京城出现。但此次复辟历时仅十二天即告结束。1917年7月12日,段祺瑞率军入京,张勋遁入荷兰使馆,溥仪再次退位。

中华民国时期的旗帜

中华民国时期所制定之国旗。此时期内包含了各种势力所创制的国旗,但因抗日时期由侵华日军扶植的政权多与国民政府名称相似且多不被承认,故予以区隔。

五色旗

五色旗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1912年1月1日成立于南京孙中山先生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虽倡导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中华民国国旗,但五色旗原为清朝海军一二品的官旗;革命军革命时期,江苏浙江安徽多用此旗。因此五色旗在国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各界一致认同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则定为中华民国海军军旗

五色旗由组成,分别象征中国五大民族。而此五色也是五行学说代表五方的颜色。

1912年1月10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使用五色旗作为国旗,含“五族共和”之义。同时通过的还有十八星旗中华民国陆军军旗。1913年,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被订为中华民国海军军旗。除了上述三种使用上较普遍的旗帜外,其他地区亦使用其他的旗帜。此时五色旗亦被用作海军舰艏旗。最后,其中华民国国旗的地位在1928年12月17日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后,由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五色旗变成了亲日政府的代表旗帜,例如伪满洲国国旗(见后文)就是由五色旗衍生设计外,其他像“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北平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前身)或南京的“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等政权旗帜也以五色旗作为基本元素。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根据孙中山的提议,该旗帜底面为红色,而由陆皓东设计的青天白日旗则被置于红旗的左上角;该旗帜自中国国民党于广东建立国民政府以来,便被定为中国国旗,随着北伐战争的层层推进逐步胜利,青天白日满地红便随国民革命军由粤一省插遍全国,并且通过国民政府的立法后,于北伐征战结束后被颁行全国。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采用蓝、白、红三色,其中:

  • “青天”象征中华民族光明磊落、崇高伟大的人格和志气;青色象征自由,也代表民族主义。
  • “白日”象征光明坦白、大公无私,指示人们要有光明洁白、毫无污点的纯正心地与思想;白色象征平等,也代表民权主义。
  • “红地”象征革命党的热血,指示人们要有牺牲奉献、勇敢奋斗的精神;红色象征博爱,也代表民生主义。

1906年,时值同盟会创立之次年冬季,孙中山在会议中提议将青天白日旗定为中华民国国旗;但黄兴认为,青天白日旗与日本国旗类似,且色彩过于单调。于是孙中山有了加入红色的构想。当时同盟会南洋分会副会长张永福之妻陈淑字(一说为“陈淑宗”)依此构想缝制了四种国旗草案(见下表)。由于当中草案三的旗帜在同盟会于广东的历次起义中被普遍采用,故在1925年其属下各军被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时,特选该旗帜作为军旗。

1912年,虽然时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曾倡议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但南北议和时,北洋方面坚持使用五色旗为国旗,作为妥协,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则在1913年被定为海军旗。

五色旗初期虽获各界普遍认同,但北洋政府当权后政局混乱,其中不乏许多被视为丧权辱国的作为,致使五色旗声望由盛转衰,日趋低落。这间接导致 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广州成立时明令废止五色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成为南方政府的国旗。随后国民党北伐成功统一全中国,于 1928年12月17日立法通过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国的正式国旗,颁行全国使用,以全面取代五色旗和十八星旗。自1935年开始,中国境内各种政权(除抗日战争时期遗留的日本傀儡政权以外)均不再使用五色旗。此后,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一直用至中华民国灭亡。

以下为其他相关旗帜:

海关旗;左上角由英国人设计,曾经代替国旗悬挂于中国船只上的旗帜,北洋政府成立后沿用,后被国民政府废止。
海关总税务司旗,在英国人的设计基础上增加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于内,该旗帜也是中国海关首面官方旗帜

兴中会及同盟会旗

青天白日旗

青天白日旗

1893年秋,革命党人陆皓东居住于尢列的听涛阁,设计了“青天白日旗”。1895年,孙中山香港举行兴中会的首次干部会议,通过了以青天白日旗为革命军旗,此后多次起义皆以此旗为标帜号召。

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后,以青天白日旗为党旗。国民党北伐统一中国后,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舰艏旗”(舰艏是军舰的船头)。

十八星旗

铁血十八星旗
铁血十九星旗

十八星旗原是湖北革命团体共进会的会旗。1907年8月间,焦达峰刘公、孙武等一批在日本中国同盟会会员,筹组湖北共进会,任务是谋划准备在长江中游的反清武装起义,议定以十八星旗为会旗。

1911年9月,在同盟会推动下,两个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召开联席会议,策划于10月10日晚7时左右发动武昌起义,并组成领导起义的总指挥部,以及确定十八星旗为起义中的指挥旗帜。

1911年10月11日(武昌起义胜利翌日),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俗称“湖北军政府”)正式宣告成立,并使用十八星旗作为其政府代表旗帜。

1912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决议,以五色共和旗(即“五色旗”)为国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海军旗则是一种以十八星旗为基调的旗帜。

不过北洋政府很快就停止使用十八星旗,以五色旗为陆军旗,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

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国民政府立法通过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中国的正式国旗,颁行全中国使用,全面取代五色旗和十八星旗。

十八星旗意义

十八星旗全称铁血十八星旗,由红黄黑三色组成,红底与黑九角象征“血”与“铁”,即革命须抱铁血主义;黑九角内外两圈各九颗共十八颗圆星,代表汉族居住的十八个行省;星呈金黄色,表示与满清对立之汉族炎黄子孙。

此旗只有代表汉人居住的十八行省,是因为晚清时期的革命家对革命有“上下两策”,上策是革命政府收复清朝的全部领土;下策是革命政府收复中原十八个汉族人省份的主权,把满蒙疆藏“出卖”给列强,以换取他们对革命的支持。清朝汉族主要在十八个内地省份居住,这十八个省是直隶(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浙江安徽江苏江西福建四川陕西甘肃贵州云南。不允许汉族随便迁入居住的有关外的满洲(东三省)、西藏青海)、蒙古(内外蒙)、新疆。当时革命党人的“野心”并不大,只想“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就是在十八个省份中恢复汉人的主权,西藏(青海)、蒙古(内外蒙)、新疆和满洲(东三省)的主权都可以放弃。是以后来有人认为“十八星旗”是大汉族主义的旗帜[3]

“中华帝国”国旗

参见:五色旗

1915年12月,大总统袁世凯欲将中华民国改为“中华帝国”,定民国五年(即1916年)改为“中华帝国”洪宪元年,史称“洪宪帝制”,废五色旗,改为“中华帝国旗”。在蔡锷等人组织的滇军起义中,袁世凯于1916年3月22日宣布取消帝制,结束“中华帝国”。

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国旗

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国旗

1933年11月20日,闽变爆发,在福州的“生产人民党”及“第三党”举行“中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决议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推李济深陈铭枢陈友仁蒋光鼐蔡廷锴方振武黄琪翔等十一人为政府委员,并宣布最高权力机构为工商学兵代表大会。22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宣布成立,以李济深为政府主席,陈友仁为外交部长,蒋光鼐为财政部长,李济深兼军事委员。改年号为“中华共和国”元年。更改国旗为上红下蓝,中嵌黄色五角星。最后在南京国民政府压境下瓦解,由成立至解散只有53天。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

因应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由中国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采取军事围剿的方式,不断攻打中国共产党的若干根据地。为抵御国民政府的军事打击,以及加深其红色革命之探索与实践,中共遂仿效苏联的建国模式,以江西瑞金为首都,于1931年11月7日成立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苏维埃性质的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后结束于1937年9月22日。

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制定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规定“国旗为红色底子,横为五尺,直为三尺六寸,加国徽于其上,旗柄为白色”。[4]

在国家运作期间,毛泽东朱德等共63人被选举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其中毛泽东被推举为该委员会主席;随后,临时政府颁布了宪法,制定了国旗,发行了货币,而其实际控制区域常被称为“中央苏区”。此政权之实权不在其政府机构,而是先在中共上海中央局。上海局被国民政府破坏,上海组织领导向忠发等被捕后,实权转移到苏区的政治局常委集体,特别是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此政权并未获得任何国际上的承认。

抗日战争期间,国共第二次合作,中共控制各区域名义上服从南京国民政府领导,升中华民国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陕甘宁边区在解放战争期间以中央执行委员会旗代国旗,后改以红军新军旗作代国旗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旗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由曾联松于1949年7月设计。该旗帜为红底长方形,左上方缀有5颗黄色五角星,当中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其涵义如下:

  • 红色”底面:象征革命;
  • 黄色”五星:象征光明;
  • 一颗“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
  • 四颗“小五角星”:代表工人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排名不分先后,原有人认为是中国共产党颠倒后的士工商,但实际上士工商是封建时代的说法,与上述阶级有区别的,而且由下文知原意即为不分先后);
  • 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备委员会)在北平正式成立,该会的筹备工作包括制定中国的新国旗,并指定由筹备会的第六小组负责。这个小组的成员由马叙伦叶剑英张澜郭沫若陈嘉庚马寅初蔡畅李立三张奚若廖承志田汉郑振铎欧阳予倩翦伯赞钱三强沈雁冰共16人组成。

1949年6月16日,筹备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小组,并向中国全国发出征稿启事。

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国内各大报刊刊登了筹备委员会征集国旗图案的启事。一个月后,筹备委员会共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寄来的应征图案3012幅。

后于9月开议时,审核通过的共有38幅,最后敲定数个国旗样式作为备选国旗。当时最受欢迎的是草案一的设计。该设计以红底配上黄星,以及一条代表黄河的黄条而成。红底与黄星为征求新国旗设计稿的必备基本要素,黄星代表共产党或中国人民。

但部分人士认为,中国并非只有黄河一条大河而已,于是衍生出另外两个草案:草案二是二黄条代表黄河、长江,草案三则是三黄条代表黄河、长江、珠江。但张治中毛泽东表示,黄条分割红地,如同国家分裂,应另选作品。接下来选中了五星红旗

上海曾联松所设计的五星红旗,原本的图样如草案四,构想主要是表现出中国四个主要社会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但由于五颗星自上而下排列,似乎隐含阶级地位之分,于是改为环绕大星的设计,并在大星中加入了锤子与镰刀的标志,见草案五。

后来,由于在国旗评审小组的初审中,被认为国旗中的镰刀锤子与苏联国旗过于相近所以被废弃不用。但是,由于国歌评审小组的成员田汉一直对该旗的构思很有好感,所以在复审时,田汉主张将镰刀锤子去除,因为大星已然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田汉的改动后,五星红旗成为最后的几幅终审通过的国旗方案之一,报送政协会议讨论。

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周恩来和其他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升起,标志着五星红旗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经中国国家主席杨尚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正式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2009年8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订。


1997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自行制作和使用地方旗、徽的通知》规定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制作和使用地方旗、徽,违者要对所在地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历代国旗

清朝各政权国旗 民国时期中央政权国旗 民国时期割据政权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参考文献

  1. 来源: 北青网(北京). 英国人越俎代庖 清朝的国旗国歌确定始末(图). 网易>新闻中心>历史. 2005年11月2日 [2005年11月2日] (简体中文). 
  2. 据《法制晚报》伊点基/文. 清朝国旗国歌确定始末. 文摘周报>记忆(05版). 2005年11月4日 [2005年11月4日] (简体中文). 
  3. 民族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 60. 论者大都认为这体现出狭嗌的"大汉族主义"。比较客观的评价是在对革命派"排满" 口号提出批评的 ... 可参见张永:《从"十八星旗"到"五色旗"一辛亥革命时期从汉族国家 到五族共和国家的建国模式转变 
  4.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十(1934―1935)--党的历史文献集和当代文献集--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 [2012-09-28].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