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鰲(正德丁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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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鰲(1497年—1559年),字巨卿,號沅溪,浙江山陰縣(今紹興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尚書

生平

何詔次子。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因諫武宗南巡,遭廷杖。嘉靖年間,歷任四川河南江西按察使,所至皆有能聲。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升刑部尚書[1],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致仕。卒年六十三。有《沅溪詩集》。[2]

參考資料

  1. 《明世宗實錄》
  2.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2939:何鰲,字巨卿,號沅溪,浙江山陰人,詔次子。登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以諫武宗南巡被杖,謇然有直聲。嘉靖中歷四川、河南、江西布政按察使,所至咸有能聲,官至刑部尚書,致仕卒,年六十三。有沅溪詩集。
官銜
前任:
應大猷
明朝刑部尚書
嘉靖三十一年-三十五年
(1552年-1556年)
繼任:
歐陽必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