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云南布政使司参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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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湖广武昌府崇阳县军籍 |
字号 | 字希鲁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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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必东(?—?),字希鲁,湖广武昌府崇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广乡试第三十二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二甲第一百零三名进士[1][2],嘉靖三年(1524年)参与左顺门事件,被廷杖。出为驻南宁广西左参议,累官云南参政[3]。有《登岳阳楼书怀》诗。
事迹
正德年间汪必东任户部主事期间,在天津户部分司建设衙署庭园——浣俗亭,是天津最早见于史载古代园林[4]。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嘉靖八年十月庚寅 升广西左参议汪必东为云南右参政,河南佥事王洙为广东左参议。
- ↑ <十亩清池一墁台——浣俗亭>,《天津的园林古迹》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