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懋(?—1538年),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今陕西省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1]。正德十四年,升任国子监学正[1]。
嘉靖三年(1524年),升山东道监察御史[2],因上疏请求优恤大礼议中杖刑死去的官员家属,而招致明世宗大怒,被贬为四川高县典史[3][4]。官至河南怀庆府知府[5][6]。
有子王用宾,曾孙王绍先,皆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