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自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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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自璧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开封府祥符县(今河南省开封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进士,改庶吉士[1],授工科给事中[2],升任兵科都给事中[3]。因弹劾桂萼而被贬江阴县丞[4]

参考

  1. 明实录:武宗实录 ,147卷
  2. 明实录:世宗实录 ,2卷
  3. 明实录:世宗实录 ,42卷
  4. 《明史》(卷208):郑自璧,字采东,祥符人,隶籍京师。正德十二年进士。改庶吉士,除工科给事中。世宗践阼,中外竞言时政。自璧请采有关化理者,类辑成书,以备观览,从之。初,正德中,奄人多夺民业为庄田,至是因民诉,遣使往勘。自璧复备言其弊,帝命勘者严治,民患稍除。嘉靖二年,后父陈万言辞黄华坊赐第,请西安门外新宅,诏予之。自璧以所请宅已鬻之民,不当夺,与安磐力争,不听。明年争“大礼”受杖。 三迁至兵科都给事中。中官李能以修墩堡为词,请定山海关税额。中官张忠、尚书金献民等论甘肃功,荫子锦衣,其下参随皆进秩。镇守江西中官黎鉴,参随逾常额。中官武忠从子英冒功,擢副千户。锦衣官裁革者多夤缘复职,而司礼监奏收已汰诸匠近五百人。孝陵净军于喜擅赴京奏辨。安边伯许泰戍死,其子请袭祖职。中官扶安黄英先后死,官其亲属。自璧皆抗疏争,帝多不听。尝偕同官劾郭勋奸贪。及李福达事起,复劾勋交结妖人。帝以勋故,降旨责自璧。六年三月,宣府失事。复劾总兵傅铎,幷及镇守中官王玳、巡抚周金、副将时陈等罪。铎逮问,陈褫冠带,而玳、金责立功赎罪。礼部侍郎桂萼请起王琼于边。自璧率同官与御史谭缵等言琼罪宜追治,萼引奸邪,请幷论,不纳。 自璧最敢言,所言皆权幸,直声震朝野。侧目者共为蜚语,闻于上。吏部以资推太仆少卿,不用。至是科道共劾,中旨降二级,调外任,遂谪江阴县丞。命下,大臣幸其去,无救者。后廷臣屡论荐,竟不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