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

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


主要領導
主席 毛澤東 劉少奇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授權法源 1954年憲法(第四十二條)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
機構沿革
被接替者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54年9月
撤銷時間 1975年1月
接替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1982年12月憲法設立,1983年6月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是1954年至1975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軍事諮議機關。

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稱為為國家最高軍事統轄機關,由主席1人,副主席、委員若干人組成,其成員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免[1]。職權為統一管轄並指揮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即行撤銷。同月20日,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設立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作為政治局領導下的軍事工作決策機關。

國防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員若干人組成。國防委員會主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擔任,其他成員根據主席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

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國防委員會被撤銷。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憲法》,規定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歷屆組成人員

第一屆(1954年-195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委員於1954年9月29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根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任命[2]

第二屆(1959年-196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委員於1959年4月28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根據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任命[3]

  • 主席:劉少奇
  • 副主席: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程潛、張治中、傅作義、衛立煌蔡廷鍇(1962年4月16日任命)
  • 委員100人,按姓名筆劃排列:于學忠、萬毅、韋國清、王平、王世泰、王宏坤、王秉璋、王樹聲、王建安、王新亭、王震、鄧兆祥、鄧華、鄧寶珊、鄧錫侯、孔從周、盧漢、葉飛、劉文輝、劉亞樓、劉善本、劉斐、孫蔚如、宋任窮、宋時輪、蘇振華、李天佑李達、李先念、李明揚、李明灝、李聚奎、陳士榘、陳再道、陳伯鈞、陳奇涵、陳明仁、陳紹寬、陳鐵、陳賡、陳錫聯、呂正操、鄭洞國、林維先、林遵、張雲逸、張達志、張宗遜、張國華、張愛萍、阿沛·阿旺晉美、羅瑞卿、周士第、周保中、周純全、洪學智、趙爾陸、趙壽山侯鏡如、高樹勛、唐生智、唐亮、馬鴻賓、桑頗·才旺仁增、烏蘭夫、徐海東、許世友、許光達、郭天民、鹿鍾麟、蕭克、蕭勁光、陶峙岳、馮白駒、曾澤生、彭紹輝、粟裕、覃異之、賀炳炎、黃永勝、黃正清、黃克誠、傅秋濤傅鍾楊至成、楊成武、楊勇、楊得志、董其武、詹才芳、廖漢生、裴昌會、蔡廷鍇、滕代遠、賴傳珠、閻紅彥、賽福鼎、韓先楚、韓練成、譚政

第三屆(1965年-197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委員於1965年1月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根據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號任命[4]

  • 主席:劉少奇
  • 副主席: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羅瑞卿(1965年12月停職)、程潛、張治中、傅作義、蔡廷鍇
  • 委員107人:方強、王平、王世泰、王宏坤、王諍、王秉璋、王建安、王樹聲、王恩茂、王新亭、王震、韋國清、烏蘭夫、鄧兆祥、鄧寶珊、孔從周、盧漢、葉飛、劉文輝、劉興元、劉亞樓、劉志堅劉培善、劉善本、劉斐、許世友、許光達、呂正操、孫大光孫志遠、孫蔚如、宋任窮、宋時輪、蘇振華、李天佑、李達、李成芳、李先念、李壽軒、李作鵬、李明揚、李明灝、李濤、李聚奎、楊成武、楊至成、楊勇、楊得志、吳克華、吳法憲、邱會作邱創成、張雲逸、張達志、張宗遜、張國華、張愛萍、阿沛·阿旺晉美、陳士榘、陳再道、陳伯鈞、陳奇涵、陳明仁、陳紹寬、陳鐵、陳錫聯、鄭洞國、林維先、林遵、周士第、周純全、趙爾陸、趙壽山、侯鏡如、高樹勛、郭天民、唐生智、唐亮、秦基偉、徐海東、桑頗·才旺仁增、陶峙岳、鹿鍾麟、閻紅彥、蕭華、蕭克、蕭勁光、蕭望東崔田民、曾澤生、謝富治、彭紹輝、黃永勝、黃新廷、董其武、韓先楚、粟裕、覃異之、程子華、傅秋濤、傅鍾、賴傳珠、詹才芳、賽福鼎、廖漢生、裴昌會、滕代遠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章 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 「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統一管轄並指揮全國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
  2. 毛主席任命國防委員會組成人員,人民日報1954年9月30日,第1版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任命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民日報1959年4月29日,第2版
  4.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任命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人民日報1965年1月5日,第2版

參見

先前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
 中國最高軍事領導機關
1954年9月-1975年1月
後繼機關: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