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 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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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誉主席 | |
任期 1981年5月16日-1981年5月29日 | |
前任 | 职务设立 |
中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 |
任期 1975年1月17日-1981年5月29日 | |
委员长 | 朱德 → 自己 → 叶剑英 |
任期 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18日 | |
委员长 | 刘少奇 |
中国副主席 (1968-1972年间代行国家主席职权) | |
任期 1959年4月27日-1975年1月17日 与董必武同时在任 | |
主席 | 刘少奇 → 悬缺(宋庆龄、董必武代行) |
前任 | 朱德 |
继任 | 职务废除 → 乌兰夫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
任期 1954年12月25日-1959年4月27日 | |
主席 | 周恩来 |
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 |
任期 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与朱德、刘少奇、李济深、张澜、高岗同时在任 | |
主席 | 毛泽东 |
前任 | 职务设立 |
继任 | 职务废止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别名 | 宋庆林、宋庆琳、Rosamond |
出生 |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上海公共租界东有恒路628号C | 1893年1月27日(
逝世 | 1981年5月29日 中国北京市宋庆龄官邸 | (88岁)
墓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陵园宋庆龄墓 |
籍贯 | 海南文昌 |
国籍 | 中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1919年-1929年)[1]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8年起)[1] 共产国际(1931年至1935年间加入)[2] 中国共产党(1981年5月15日起) |
配偶 | 孙中山(1915年至1925年,夫逝) |
父母 | 宋嘉澍(父) 倪桂珍(母) |
亲属 | 宋霭龄(姐)、宋美龄(妹) 宋子文、宋子良、宋子安(弟) |
居住地 | 上海、重庆、北京及香港(英占)、 美国、 日本等地宋庆龄故居 |
学历 | 美国乔治亚州梅肯卫斯理安学院文学士 |
职业 | 孙中山的秘书和英语翻译、政治家、社会活动家 |
信仰 | 无神论 |
网站 | 新华网宋庆龄简历 |
宋庆龄(1893年1月27日—1981年5月29日),曾用名宋庆林、宋庆琳[3],罗马拼音Soong Ching-ling,曾用英文名Rosamond,广东省文昌县(现属海南省文昌市)人,成长于上海及美国,20世纪中国政治家、社会活动家,是中国革命家、中国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在中国的第二任正式妻子。宋庆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曾经担任国家副主席和代理国家主席,1981年获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称号。
她坚持孙中山的“联俄容共”的政策,反对国民党“清党”。抗战爆发后,宋庆龄通电支持国共合作,并筹建中国福利会,积极投身社会福利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出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亦位居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列。1981年5月,她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国家名誉主席称号,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获得这一荣誉称号的人士。同月末,她因病于北京逝世。
荣衔
孙中山去世后,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143次会议决议:“孙中山先生尊称为国父,以表尊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宋庆龄曾经代理国家元首的职务,1981年5月,在她弥留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称号,为至今唯一拥有“国家名誉主席”称号的人士,中共中央政治局也批准她加入中国共产党。宋庆龄被中共尊称为“(宋)庆龄先生”、“孙夫人”;被总理周恩来誉为“国之瑰宝”(后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正式题字;有同名纪录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评价为“伟大的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共产主义战士”。
生平
早年生涯
宋庆龄籍贯广东省文昌县(现属海南省文昌市)。宋庆龄出生于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1893年1月27日)。关于出生地点有两种说法:一种观点认为出生于上海公共租界东有恒路628号C(今东余杭路530号)[4];另一种观点认为出生在川沙厅城[5][6]。父亲是监理会传教士及富商宋嘉澍,母亲倪桂珍[1]。宋庆龄洋名是Rosamond。7岁时,她入读上海中西女塾[1]。
宋庆龄在上海中西女塾(今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高中毕业后,1907年14岁时赴美国留学。先入新泽西州斯密特城私立学校学习外语[1],其后考入历史悠久、位于乔治亚州的卫斯理安学院获得文学系学士学位[7]。就学期间,曾先后在校刊发表《受外国教育的留学生对中国之影响》、《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事件》等文[1]。1913年6月毕业,8月29日到达日本横滨。8月30日到达东京[8]:95。1914年底与父母回上海[9]:121。
结婚与婚后生活
1914年,在日本接替大姐宋霭龄担任孙中山英文秘书,与孙相恋。[1]虽然孙是宋家20年的朋友,宋庆龄和孙的婚事遭到其父宋嘉澍等人极力反对,因为孙比她年长27岁,已婚有一个妻子卢慕贞,还有一儿两女。只有当时还在美国读书的宋美龄对二姐表示支持。宋庆龄被软禁在上海家中,从窗口逃出后,奔赴日本。孙中山离婚后,两人于1915年10月25日在东京结婚[1],宋嘉澍赶到日本,但未能及时阻止婚礼。
婚后,继续担任秘书工作。[1]二人在1916年5月结束流亡后,由日本回上海。[1]并于1917年7月离沪赴穗,南下参加护法运动。[1]1918年8月,第一次护法运动失败,宋庆龄随孙中山由广州回到上海,协助其著书立说,总结经验。[1]并代其起草电文,处理公务。[1]
1920年11月,粤军攻克广州,宋随孙中山离沪赴穗,再次组织护法军政府。[1]并于1921年夏,在广州发动妇女组织“出征军人慰劳会”,任会长,并亲临广西梧州前线慰问战士。12月,为支持北伐,又率红十字会员抵桂林。[1]1922年5月,她偕红十字会会员多人,随孙中山从广州到韶关督师。6月,陈炯明叛变事件中,宋庆龄坚持让孙中山先走[1],称“中国可以没有我,但不能没有你。”宋庆龄在逃亡过程中不幸流产,后终身未再有孕。同月,离穗返沪,用英文写出《广州脱险》一文。[1]
1922年8月,她陪同孙中山与李大钊会晤、参与孙中山与共产国际代表越飞的会谈,这次会谈确立孙中山“联俄容共”政策。[1]2月,随孙中山离沪赴穗,重建大元帅府。[1]
1924年11月,宋庆龄陪同孙中山由广州赴北京,经上海取道日本北上,与冯玉祥举行会谈。[1]次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1]12月,由沪赴穗。[1]
孙中山病故后,宋庆龄于1926年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2月,先期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国民政府委员紧急召开临时联席会议,成立临时的领导核心五人委员会,包括宋庆龄、陈友仁、蒋作宾、吴玉章和鲍罗廷,左派控制武汉国民政府(1927年元旦,国民政府正式宣布迁都武汉)。[1]1927年1月3日,示威工人占领汉口英租界后,宋庆龄说服陈友仁和鲍罗廷,武汉国民政府迅速收回汉口英租界,而让法租界和日租界暂时保持原状[10]。4月,当时中国国民党中,蒋介石一系的南京阵营在上海发动“清党”。在如何对待中国共产党的问题上,宋庆龄发表通电,谴责蒋介石,坚持“联俄容共”的政策,反对“清党”,[1]并坚决反对其妹宋美龄嫁给蒋介石。7月份,宋庆龄发表《为抗议违反孙中山的革命原则和政策的声明》[1],声称“有些领导过革命的人走上歧途”,从此与蒋介石一系决裂,7月15日,汪精卫也发动“清党”,8月份,宋庆龄和陈友仁赴苏联莫斯科[1],以后又旅居欧洲多年。
1928年3月,离开苏联前往德国柏林。[1]1929年5月,回国参加在南京举行的孙中山的国葬仪式。行前发表《关于不参与国民党任何工作的声明》。[1]1931年8月因母亲去世,宋庆龄回到上海。
早于1933年5月初,宋庆龄由共产国际派驻中国代表发展秘密加入共产国际。据廖承志回忆,宋庆龄曾代表共产国际与他秘密接头,调查叛徒名单,并且说“尽管过了将近五十年,但那短暂的不及半小时的每一分钟,我都记得清清楚楚”[11]。而且共产国际代表评价她“对秘密工作有着很深刻的理解”[12]。
抗战时期
1932年1月,“一·二八”事变爆发,宋庆龄到真如、吴淞前线慰问十九路军将士。同月,与杨杏佛、何香凝等创办“国民伤兵医院”,亲任理事,主管医院事务。7月,组成“牛兰夫妇救援委员会”。8月,被世界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委员会推选为名誉主席。12月,与蔡元培等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营救了大批革命者和爱国志士。
1933年年初,帮助越南的胡志明与法国共产党领导人进行接触,恢复了胡与越共的联系。2月,在上海寓所与鲁迅、蔡元培等欢迎来华访问的英国作家萧伯纳。9月,在上海组织召开世界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委员会远东反战大会,发表题为《中国的自由与反战斗争》的演说,并被推选为远东反帝反战同盟中国分会主席。
1934年4月,在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中华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上签名,呼吁发起抗日救国的民族自卫战争。8月,与何香凝等千人发起组织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任主席。
1936年初,中共派出李云,负责宋庆龄与中共地下党之间传递国民党高层的情报;1936年3月,宋庆龄向毛泽东派去医生马海德,6月又派去斯诺,11月借给毛泽东5万美元[13]。
1936年5月,与马相伯、沈钧儒等在上海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任执行委员。12月,西安事变爆发,宋庆龄主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1937年7月,在上海寓所会见赴庐山与蒋介石商谈国共合作的周恩来、秦邦宪、林伯渠等人。11月,她发表《关于国共合作的声明》,表明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立场。12月,从上海赴香港。
1936年底西安事变爆发,宋庆龄主张国共两党合作,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但是国共再次合作后,她也没有重新加入国民党。抗日战争期间,宋氏三姐妹再度联合,在重庆期间,宋美龄与宋庆龄之间有一条特殊电话专线“2080”。宋氏三姐妹曾多次共同出现在公众面前,以“团结合作”的面貌示人。
1938年3月,发表《向全世界的妇女申诉》一文。6月,在香港发起组织“保卫中国同盟”,致力于战时医疗救济和儿童福利工作。1939年3月,在香港的国际妇女节集会上,发表题为《关于援助游击队战士的呼吁》的演说。11月,发表《真正实现中国的独立》一文。
1941年1月发生皖南事变,宋庆龄就此事件通电谴责国民政府。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9月,在重庆同正与蒋介石进行和平会谈的毛泽东会见。12月,离重庆回到上海。组织中国福利基金会,从事妇幼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救济事业。
1946年7月,发表《关于促成组织联合政府并呼吁美国人民制止他们的政府在军事上援助国民党的声明》。1947年4月18日,国民政府加聘宋庆龄、胡毅生、刘哲、魏怀、陈其采、许崇智、陈树人、陈策、张钫、尧乐博士、迪鲁瓦、萧萱、李根源为政府顾问[14]:8336。4月23日,宋庆龄受聘为世界妇女公民协会名誉主席[14]:8341。9月,有人谣传宋在广州参选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宋庆龄发表声明否认竞选。
1948年1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宋庆龄为名誉主席。1949年,解放战争即将结束之际,宋庆龄留在了中国大陆,没有和宋美龄、蒋介石等一起去台湾。当年6月,中共中央委托邓颖超,带上毛泽东[注 1]、周恩来之信[注 2]专程至上海,邀请宋庆龄赴北平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建国大计[15]: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9月,她应中共中央邀请,到北京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0月1日,宋庆龄作为国家副元首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12月,被推选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宋庆龄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并被推选为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简称“救总”)主席、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1]。1950年代,宋庆龄曾访问印度、缅甸、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亚[1]。尽管成为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位出任正国级职务的女性,位列国家主要领导人,但宋庆龄在政治方面并不活跃,而主要活跃在妇幼卫生、文化教育领域。并继续筹办基金会,为世界各地妇女和儿童的福利筹集资金[1]。
1950年4月,宋庆龄当选为中国人民救济总会执行委员会主席。8月,将中国福利基金会改组为中国福利会,继续担任该组织执行委员会主席。11月,当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1]。
1951年9月,在北京接受“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并将10万卢布的奖金全部献出,交给中国福利会作为创办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之用。1952年初,创办《中国建设》杂志。10月,率领中国代表团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当选为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12月,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1]。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宋庆龄访问苏联,在莫斯科会见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1]。4月,被第二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推选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1954年9月,任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副委员长[1],成为政治排名仅次于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的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12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
1955年1月,当选为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1]。8月,出席纪念廖仲恺先生逝世30周年大会,并发表讲话[1]。12月,她以全国人大第一副委员长身份访问印度[1]。1956年1月,宋庆龄和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廖承志到访缅甸和巴基斯坦。8月,又到访印度尼西亚[1]。
1957年9月,当选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1]。11月,国家主席毛泽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宋庆龄到访莫斯科,会见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参加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及十月革命40周年纪念活动[1]。
1958年6月,参加庆祝中国福利会成立20周年大会,并发表讲话。1959年4月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宋庆龄与董必武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再次成为国家副元首,在官方报道顺序中排名第三,仅位列在党主席毛泽东和国家主席刘少奇之后[1]。
1961年5月,在其上海寓所会见毛泽东。9月,任纪念辛亥革命50周年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1963年4月,从上海移居北京,此后定居于后海北河沿46号官邸[1]。
1964年1月,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她与董必武两人再次当选为国家副主席。1964年2月,国家副主席宋庆龄和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外交部部长陈毅到访锡兰,并举行大范围会谈[1]。
10月,任纪念孙中山百年诞辰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1966年11月12日,在北京参加纪念孙中山诞辰100周年大会,并发表题为《孙中山——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革命家》的讲话。同月,新华社受权发布消息:《宋庆龄选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1]。
1968年10月,国家主席刘少奇被免职及开除出党,她与另一名国家副主席董必武代理国家主席的职务。
1972年1月,国家副主席宋庆龄与毛泽东、周恩来等一起参加原外交部长陈毅的追悼会。9月,在人民大会堂参加何香凝的追悼会并致悼词[1]。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国家主席职务被正式废止,她改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副委员长[1]。
1976年1月,参加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追悼会;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逝世,宋庆龄参加朱德的追悼会;9月,参加毛泽东的追悼会[1]。1977年9月,参加毛泽东逝世一周年及毛主席纪念堂落成仪式[1]。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江青指使下,上海的造反派指宋家是“资产阶级”,把宋庆龄父母的坟墓毁坏,并对宋庆龄进行迫害,令宋庆龄的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在周恩来提议下,毛泽东批准了一个“一份应予保护的干部名单”,主要包括高级民主人士和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领导,宋庆龄被列为点名保护的第一位。“文革”结束后,她给中共中央写了一封长信,愤怒地痛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文革”中的错误,表示自己的不满。
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常委会第一副委员长、代委员长宋庆龄主持会议,并作开幕讲话。其后,她连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当选为委员长[1]。6月,参加庆祝中国福利会成立40周年大会。9月,在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致闭幕词,并当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1]。
1979年6月,宋庆龄副委员长接见美国知名妇女访华团、美国夏威夷各界访华团。10月,以国家副元首身份在北京寓所宴请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及其夫人[1]。
1980年1月,参加全国政协举行的元旦茶话会。3月,主持纪念蔡元培逝世40周年大会并致词。同月,参加全国妇联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70周年举行的联欢会,并致祝词。5月,参加原国家主席刘少奇的追悼会。10月,任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筹委会副主任委员[1]。
1981年2月,宋庆龄的贴身仆人李燕娥去世,宋庆龄悲痛万分,为其立碑安葬于宋氏墓地。
1981年5月8日,宋庆龄接受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授予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并发表讲话[1]。
1981年5月,宋庆龄因患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冠心病病危。5月15日晨,前来探望的原国家主席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受中央委派,提及宋庆龄曾于1957年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之事,询问陷入昏迷的宋庆龄是否愿意再次申请入党,重复三遍得到宋庆龄的肯定[16][17][18]。同来探望的彭真当即转告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中共中央政治局下午召开紧急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接受宋庆龄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决定》,同时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称号。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宋庆龄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的决定》[19]。
宋庆龄与宋美龄姐妹在1949年以后没有公开往来,但在私下仍有联系。宋庆龄曾托人捎带过丝绸和中医药品,宋美龄也回赠过一些珍贵的国外产品。宋庆龄临终时还希望宋美龄能来到中国大陆再见上最后一面,但遭到宋美龄强硬拒绝[20][21]。
逝世
1981年5月29日20时18分,宋庆龄在其北京寓所病逝,享年88岁。20时40分,中国中央电视台播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公告,宣布为宋庆龄举行国葬。
1981年6月3日,宋庆龄同志追悼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邓小平致悼词。6月4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在上海市万国公墓(后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陵园)隆重举行宋庆龄同志骨灰安葬仪式,遵照她的遗言,骨灰安葬在她父母墓地的东侧。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国务院为她立碑铭文以表纪念:“宋庆龄是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伟大战士。她为国家和人民所建树的丰功伟绩,将永载史册。”[1]
个人生活
家族
宋庆龄有一姊、一妹和三个弟弟。姐姐宋霭龄嫁给了孔祥熙,宋庆龄是孙中山的妻子,妹妹宋美龄嫁于蒋介石,而弟弟宋子文是国民政府的财政部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1948年后宋氏姐弟各奔东西:
- 宋霭龄(1889年7月15日-1973年10月18日),移居美国。
- 宋庆龄(1893年1月27日-1981年5月29日),留在上海,后移居北京,终葬于上海。
- 宋子文(1894年12月4日-1971年4月26日),移居美国旧金山。
- 宋美龄(1898年3月4日-2003年10月23日),移居台湾,蒋介石去世后移居美国纽约。
- 宋子良(1899年-1987年5月11日),移居纽约。
- 宋子安(1906年-1969年2月25日),移居香港。
宗教信仰
宋庆龄青少年时期深切地受到过基督教的影响。宋家宗教氛围浓厚,母亲每日举行家庭祈祷,送子女到主日学,并要求他们去教堂听道。宋庆龄童年常跟随母亲不求回报外出救济穷人,体悟基督教不带任何附加条件的“博爱”[22]。
宋庆龄婚前一直被教导不可怀疑上帝的绝对权威,与孙中山结婚后,看到了另一个“耶稣基督”。宋庆龄认为,孙中山“从来没有感觉到耶稣教义和他自己的主义之间有任何矛盾。对他来说,社会革命就是把基督教义付诸实施。”基督教教义中提倡的平等与博爱,成为他们进行革命的武器[23]。随着年龄、阅历和科学文化的提高,宋庆龄愈益淡化宗教观念而强化国家、民族及社会的意识和责任感[24]。
宋庆龄从1950年代开始有否认基督教的无神论主义言论,这与当时中国共产党对宗教的态度有关。1966年,宋庆龄致函友人爱泼斯坦,在信中否认孙中山是虔诚的基督徒,明确表示她和孙中山俩人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宋庆龄回忆道:“孙中山明确地告诉我,他从来不信什么上帝,他也不相信传教士(他们不是“伪善者”就是“受了误导”)”[25]。但基督教教义的部分精神深深地留存于宋庆龄心中。1978年,宋庆龄致函日本友人仁木富美子坦言:“在我头脑中,还残留着《圣经》的博爱思想。”[22]
艺术形象
注释
参考文献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陈廷一. 附:宋庆龄大事年表. 王宝生、韩星 (编). 宋庆龄画传 第1版. 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 作家出版社. 2008年11月: 289–295 [2014-09-01]. ISBN 978-7-5063-4413-5 (简体中文).
- ↑ 宋庆龄的共产党员档案为何锁保险柜 70年后才解密. [2021-03-24].
- ↑ 葛继圣:《宋庆龄三易其名》,《百年潮》2005年1期, pp. 81–82.
- ↑ 李嘉龙. 宋耀如一家早期在滬未去川沙--再析宋庆龄诞生地"川沙说". 《上海志鉴》>> 2001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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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庆龄与刘少奇一家的友谊 王光美帮宋庆龄入党 .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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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0 22.1 宋庆龄基督教思想之演变 《探索与争鸣》2004年7期,朱玖琳. [2012-08-22].
- ↑ 《斯诺文集》第一卷,第109页,新华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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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66年4月13日宋庆龄致爱泼斯坦的信,《宋庆龄书信集》下,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52页
参见
- 冠名单位及奖项
- 中国福利会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正部级单位)
- 上海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正厅局级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同志故居(北京宋庆龄故居)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
- 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
- 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
- 江西省宋庆龄基金会
- 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
- 海南省宋庆龄基金会
- 香港宋庆龄基金会
- 香港宋庆龄金钥匙培训基金会
- 澳门宋庆龄基金会
- 美国宋庆龄基金会
- 加拿大宋庆龄基金协会
- 财团法人日本宋庆龄基金会日中共同项目委员会(原财团法人日本宋庆龄基金会)
- 匈牙利宋庆龄基金会(2008年由原匈牙利宋庆龄儿童友好基金会与原熊猫匈牙利儿童友好基金会合并成立)
- 冠名活动
- 宋庆龄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足球赛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 | ||
前任: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与董必武副主席 共同代行主席职权 1968年-1972年 |
继任: 董必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主席 |
前任: 朱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委员长 (作为第一副委员长) 1976年-1978年 |
继任: 叶剑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荣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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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1981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
继任: 李先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新头衔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 (先后与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共任) 1949年至1981年5月29日 |
继任: 康克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 朱 德 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委员长 (作为第一副委员长) 1976年-1978年 |
继任: 叶剑英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朱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与董必武同时在任) 1959年-1975年 |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乌兰夫(1983年当选)
|
新头衔 |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与朱德、刘少奇、张澜、李济深、高岗同时在任) 1949年-1954年 |
继任: 朱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
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排名顺序 | ||
前任: 周恩来 (位列第四) |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位列第五) |
继任: 林伯渠 (位列第六) |
前任: 刘少奇 (位列第三) |
第二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位列第四) |
继任: 董必武 (位列第五) |
前任: 刘少奇 (位列第二) |
第三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位列第三) |
继任: 朱德 (位列第四) |
前任: 李先念 (位列第四)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位列第五) |
继任: 聂荣臻 (位列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