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葬的人士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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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葬是一種葬禮的規格,以國家名義為逝者舉行的葬禮儀式,代表國家對逝者的高度尊崇。國葬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存在,如日本韓國北韓英國、美國、印度印尼俄羅斯聯邦菲律賓等。

朗奴·列根的葬禮車隊。
傑拉爾德·福特的國葬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國會大廈舉行,2006年12月30日。

各國的國葬

中國

民國時期

1916年12月18日,中華民國國會通過了第一部《國葬法》。

1918年-1925年間廣州政府所舉行的國葬
1930年9月南京國民政府頒發第二部《國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目前無明文國葬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規定,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委主席全國政協主席等黨和國家領導人逝世後可下半旗致哀。

實際舉行的葬禮中,規格最高者為毛澤東鄧小平,這兩次的訃告都以《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的名義發佈,同時報紙刊登巨幅遺像,官方媒體對其逝世和悼念的報道持續一個月左右,其各主要儀式均有現任最高領導人出席。

受相當於毛澤東鄧小平追悼儀式規格禮遇者:
  • 周恩來(時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
  • 朱德(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名義上的中國國家元首)
  • 毛澤東(時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全國政協名譽主席)
  • 劉少奇(前任中國國家主席,文革後獲平反)
  • 宋慶齡(國家名譽主席,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發佈公告明文宣佈為「舉行國葬」)
  • 胡耀邦(前任中共中央總書記)
  • 鄧小平(中國共產黨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
  • 邵雲環許杏虎朱穎五八事件中遇難的三名記者)
  • 江澤民(中國共產黨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之一)

美國 美國

根據美國法律,前總統、當選總統和現任總統死後都有資格得到國葬待遇,他們的遺體被安放在美國國會大廈中央大廳接受瞻仰。葬禮的具體安排視遺屬的意願而定。總統指定的其他人士也可享受國葬待遇。2005年黑人社會活動家羅薩·帕克斯去世後,停靈於國會大廈,享受相當於國葬的榮譽。

日本 日本

1926年《國葬令》實行到1945年廢除期間,1926年(大正15年)10月21日《國葬令》規定享受國葬待遇為:

  1. 天皇、太上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喪儀」
  2. 7歲以上死去皇太子、皇太孫、皇太子妃、皇太孫妃、擔任攝政的皇族
  3. 天皇、皇族以外對國家立下功勳的臣下由天皇特旨舉辦國葬

享受國葬的人員 :

其他

1945年後《國葬令》廢除,《皇室典範》規定天皇去世為「大喪之禮」,其他無特別的國葬規定。戰後唯一舉辦「大喪之禮」的為昭和天皇;而戰後唯一舉辦國葬的為前首相吉田茂

大韓民國 韓國

韓國原有兩種規格的國家葬儀:國葬國民葬。2011年,韓國將《關於國葬和國民葬的法律》改為《國家葬法》,把國葬國民葬統一為國家葬[1]

國葬是國家為前總統、功勛人士舉行的葬禮,一般舉行時間為9天。出殯當天,國家機關休息一天。前總統可獲安葬於大田首爾的國立顯忠院的國家元首墓林。韓國歷任總統中,只有朴正熙金大中獲國葬待遇。

國民葬規格僅次於國葬,是對社會或國家有極大貢獻的人,以全體國民的民義舉行的葬禮,政府將承擔大部分葬禮費用,但葬儀很大程度上會尊重死者家屬的意願。一般舉行時間為7天。出殯當天,全國將設置香堂供民眾弔唁,國家機關不休息。大韓民國總統中,崔圭夏盧武鉉二人及朴正熙夫人陸英修身故後以「國民葬」規格辦理。

國家葬,韓國歷任總統中,有金泳三盧泰愚獲國家葬待遇。

新加坡 新加坡

接受新加坡國葬者為:

另一種類型的葬禮在新加坡稱為國家協助葬。規模及禮遇雖不如國葬,但仍接受公開悼唁。

菲律賓 菲律賓

印度尼西亞 印尼

威瑪共和國 魏瑪共和國

納粹德國 納粹德國

東德 民主德國德國 聯邦德國德國

印度 印度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

阿根廷 阿根廷

巴西 巴西

墨西哥 墨西哥

英國 英國

皇室

其他

澳洲 澳洲

  • 2006年9月,澳洲政府有意為月初意外逝世的「鱷魚先生」史帝夫·厄文舉行國葬,但被家屬婉拒。

蘇聯 蘇聯、俄羅斯 俄羅斯

法國 法國

西班牙 西班牙

波蘭 波蘭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北韓

越南 越南

古巴 古巴

伊朗 伊朗

埃及 埃及

阿爾及利亞 阿爾及利亞

安哥拉 安哥拉

博茨瓦納 博茨瓦納

布隆迪 布隆迪

喀麥隆 喀麥隆

剛果民主共和國剛果民主共和國

埃塞俄比亞 埃塞俄比亞

加蓬 加蓬

加納 加納

  • 夸梅·恩克魯瑪
  • George Kingsley Acquah
  • Ebenezer Ako-Adjei
  • Francis Allotey
  • Kwesi Amissah-Arthur
  • Kofi Annan
  • Vincent Cyril Richard Arthur Charles Crabbe
  • W. E. B. Du Bois
  • Emmanuel Evans-Anfom
  • Mary Grant
  • Joseph Henry Mensah
  • J. H. Kwabena Nketia
  • Paul Victor Obeng
  • William Ofori Atta
  • Atukwei Okai
  • Victor Owusu
  • Nathan Quao
  • Emmanuel Charles Quist
  • 約翰·阿塔·米爾斯
  • 阿利烏·馬哈馬
  • 阿卜杜勒·瓦哈卜亞當
  • 傑瑞·羅林斯

肯雅 肯雅

馬拉維 馬拉威

南非 南非

坦桑尼亞 坦桑尼亞

贊比亞 贊比亞

津巴布韋 津巴布韋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