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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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宣传部
加挂牌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电影局


主要领导
部长 李书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兼,副国级)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胡和平(正部长级)
副部长(8) 慎海雄(兼中央广电总台台长,正部长级)
庄荣文(兼网信办主任、兼国新办副主任,正部长级)
曹淑敏(兼广电总局局长,正部长级)
孙业礼(兼文旅部部长,正部长级)
莫高义(兼国新办主任,正部长级)
张建春
王纲
洪大用
纪检监察组组长 宋德民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机构类型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 正部级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宣部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通称中共中央宣传部,简称中央宣传部中宣部,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管宣传思想、社情舆论和新闻媒体工作的职能部门。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共中央宣传部管理,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1]

位于武汉汉口的中共中央宣传部旧址

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宣传部承担下列职能:

  1. 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
  2. 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 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
  4. 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5. 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
  6. 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7. 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8. 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9. 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10. 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
  11. 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
  12. 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13. 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
  1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15. 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
  16. 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中央宣传部设置下列机构[2][3][4][5][6][7][8][9]

内设机构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中央文明办设置秘书局一局二局三局

中央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企业单位

主管社会团体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红旗出版社1983年4月初版,1995年10月出版增补本).

参见

中共中央职能部门
前任:
中央文化革命小组
中央宣传工作部门
1977年10月至今
现任
前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央电影管理部门
2018年3月21日至今
现任
中央新闻出版部门
2018年3月2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