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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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敬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任期
1993年3月-1998年3月
政协主席李瑞环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任期
1988年-1993年
委员长万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部长
任期
1992年-1992年
总理李鹏
前任王蒙
继任贺敬之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任期
1980年8月-1987年
部长王任重 邓力群 朱厚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
任期
1977年-1980年8月
总理华国锋
部长黄镇
个人资料
出生1924年11月(99岁)
 中国山东省峄县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柯岩(1953年-2011年结婚)
母校鲁迅艺术学院文学系
职业官员、诗人

贺敬之(1924年),男,山东省峄县人,中国诗人、剧作家,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部副部长、代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1][2]

生平

贺敬之是山东省峄县贺窑村人。少年时在峄县北洛村私立小学就读。1937年,考入不要学费的滋阳简易农村师范学习,随即抗战爆发,简师南迁,学校决定一些年龄小的学生返乡,贺敬之被迫退学回家。1938年,与同学5人结伴赴大后方求学,就读于均县的国立湖北中学。不久武汉会战失败,1938年底随学校步行经过陕南来到了四川梓潼的国立第六中学一分校(现罗江中学)就读。

1940年4月与4名同学结伴,从四川赴延安。入读延安自然科学院中学部,不久考入鲁迅艺术学院文学系,1942年毕业,在在鲁艺文工团创作组工作。1943年到1944年,为秧歌队写歌词,担任秧歌剧的文字执笔,也单独写了一些秧歌剧。传唱至今的有贺敬之作词马可作曲的歌曲《南泥湾》,创作于1943年的歌曲《翻身道情》等。1944年下半年开始创作民族歌剧《白毛女》,负责剧本写作。

抗战结束后,赴华北工作。1947年,参加青沧保北战役,立功受奖。1948年在河北正定的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华北文艺工作团任戏剧队副队长兼创作组组长。

1949年5月,以代表身份参加中华全国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参加第一次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国戏剧工作者协会理事和中国文学工作者协会理事[3]

新中国建国后,养病期间在中央戏剧学院创作室任副主任。《人民日报》文艺部副主任。兼职《剧本》月刊、《诗刊》编委,中国戏剧家协会书记处书记等。

1956年3月,贺敬之回延安参加西北5省青年工人造林大会,创作了著名抒情诗《回延安》。在“文化大革命”亦被批斗,被剃光了头示众毒打。。1977年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1980年2月,兼任中宣部文艺局局长。1980年8月,离开文化部,就任中宣部副部长,至1987年离任。1989年,任文化部代部长。1992年10月,因病离职。

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4]

著作

有诗集《放歌集》、《贺敬之诗选》、《回延安》、《雷锋之歌》、《中国的十月》。

家庭

妻子柯岩

参考资料

  1. 贺敬之. 中国作家网. [2019-07-10]. 
  2. 贺敬之夫妇的激情岁月. 新闻中心. [2019-07-10]. 
  3. 申殿和,张捷,秦大中,徐贵森编. 简明中国当代文学辞典.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1988.02: 148. ISBN 7-202-00092-X. 
  4. 张翼健主编. 初中教师之友 语文卷.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5.12: 250. ISBN 7-5602-1697-8.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王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部长
1992年—1992年(代部长)
继任:
刘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