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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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罗汉梵语अर्हत्Arhat巴利语Arahat),又译阿罗诃,意译为应供杀贼无生,汉语常简称为罗汉,为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果位的第四果,是依照三转法轮解脱道的教导修习四念处十二因缘观四圣谛八圣道,于观行一切有为法的刹那生灭、无常无我,进而断尽我见我执、三界贪爱、无明及其它所有烦恼,于当世舍寿时不受后有于三界中出生,脱离生死轮回之苦而入无余涅槃界的圣者。

佛陀十号中,也包括阿罗汉,汉译通常作“应供”。

古代行菩萨道者对阿罗汉果存在许多偏见与误解

原始佛法里的南传上座部、藏经文有指明、(在此借机举例说明)

• 初果及二果断除第一至第三个障碍( 巴利文 samyojana)、

• 证得三果则断除第四至第五个障碍、

• 而证阿罗汉果须再断除第六个至第十个障碍分别为、 第六个为色界、 第七个为无色界、 第八个为分别、 第九个为妄想、 第十个为无明;

另外补充、南传佛法也有行菩蕯道的法门、发心行愿圆满成佛陀之道、更多信息请参见与学习泰国原始佛法。

语源和语义

词源

巴利语arahant梵语arhat的字根来源,目前尚不清楚,仍有争议。这个字在释迦牟尼与佛教出现之前就存在。最早出现在《梨俱吠陀》,拼成arhattā。之后在佛教耆那教的文献中,多次使用这个字,在印度教中的毘湿奴派经典中也曾出现。

有观点认为,在梵语字源中,arhat是由hat(死亡、杀戮)加上否定词头ar所组成,字面意思为“无法被杀”、“超越死亡”或“不死”,故汉地旧译为“无生”。

还有种观点认为,其来自梵语词根अर्हत् (árhat),义为值得崇拜的人,故汉地又旧译为“应供”。作为佛的十号之一“应供”,阿罗汉即是其音译,故释迦佛亦是阿罗汉。其字源也可能是来自于巴利语araha或梵语arha,意思是“值得”、“有价值的”。变化成人身名词,意思是“杰出的人”、“有价值的人”。

语义

佛陀十号中,包括阿罗汉[1]。意译有多:

  1. 应供:佛的十种称号当中就有“应供”一项,而“应供”的梵语其实正是“阿罗汉”。阿罗汉福慧俱足,为众生之福田,供养阿罗汉可以修福,以其能教众生如何修福、修慧、断烦恼。
  2. 杀贼:“贼”指烦恼包括一念无明及无始无明烦恼,使众生有损﹝障碍解脱出离三界或是障碍成佛﹞。阿罗汉断除所有烦恼,故云“杀贼”。
  3. 无生:无生是不再出生下一世的五蕴,出离了三界六道轮回
  4. 无学:阿罗汉有名号称无学,指的是比丘因地仅就如何解脱于三界束缚的修行所学圆满,也就是世俗谛的正理,而无需继续修学;这个称号见于“二乘定性不定性无学有学”,二乘即声闻乘缘觉乘,定性义为决定性的、不会退转的,不定性的为还有退转的可能,相对于无学,有学的意思即仍需修学,尚未圆满者。

概论

根据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的定义,阿罗汉包括了佛陀辟支佛和声闻阿罗汉,佛说过阿罗汉已经“永无来生”[2],永远不会再继续轮回。在佛世之中,即还有佛法流传的时代里,不会有第二尊佛或其他辟支佛出现[3],只有声闻阿罗汉出现。声闻就是听闻佛或佛弟子说法的意思。

断惑究竟的修行者,已证三果后,能够进一步断“五上分结”(色贪、无色贪、掉举、慢、无明)[4],即可证入阿罗汉果。证入阿罗汉果的圣者,将会自觉:“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阿罗汉于‘六恒住’法常善安住,在面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时,恒常不动“不苦不乐,舍心,住正念正智”[5],一切外境“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6],有些阿罗汉弟子可以证得三明六通

传统上认为,证阿罗汉果之后的修行者,都会出家,加入僧团。但是上座部佛教的《论事》记载中,上座部佛教之外的其它部派曾有在家阿罗汉的说法,觉音注释称其为北道派提出,北道派认为在家众也可以证阿罗汉果,在证阿罗汉果之后也不一定需要出家,上座部佛教的《弥兰王问经》记载在家弟子证阿罗汉果后如果没有在当天入灭就会出家[7]

根据原始佛教研究者的定义,阿罗汉是依照正法修行而达到涅槃的圣者,离贪断爱,名色识三者不再相依相缘,再有再生之因缘灭尽,无因缘可记说。

分类

在北传佛教经典中,有九无学[8]六种阿罗汉[9]的记载。是否有“退法阿罗汉”,是部派佛教部派根本分歧之一,其中大众部分别说部宗义为“阿罗汉无退义”[10],而说一切有部宗义为“阿罗汉有退义”[11]

慧解脱

在经典记载中阿罗汉还可分为两大类:

  1. 慧解脱阿罗汉
  2. 俱解脱阿罗汉

慧解脱阿罗汉是指不依禅定,于四禅定未俱足,却能以智慧解脱的阿罗汉圣者,最早出现于《杂阿含经》347经(相当于南传相应部《须深经》)[12]

瑜伽行派认为,以智慧解脱的阿罗汉圣者,至少还是要有近初禅定的定力才能得解脱[13],而俱解脱阿罗汉则必须是同时拥有四禅定与解脱智慧。

现代南传上座部佛教将慧解脱者联系于其圣典注释体系中的纯观行者(Sukkha-vipassaka)。

十六罗汉

十六罗汉(或称十六阿罗汉十六尊者)是释迦牟尼的得道弟子。十六罗汉的名字早有佛经所载。后来十六罗汉传入中国后,约于唐末五代十国时期演变为十八罗汉

十八罗汉

一说是因为汉人认为9为吉祥的数字,所以将原本的十六罗汉加上两位成为十八位。台湾闽南语单身汉称罗汉脚,据说旧时单身汉会到庙廊刻有罗汉墙下遮雨睡觉即是

形象

汉传佛教常塑有十六罗汉十八罗汉五百罗汉像。

注释

  1. 玄奘译《阿毘达摩法蕴足论》卷2:“云何佛证净?如世尊言:此圣弟子,以如是相,随念诸佛;谓此世尊,是如来、阿罗汉、正等觉、明行圆满、善逝、世间解、无上丈夫、天人师、佛、薄伽梵。”
  2. 中阿含经》:漏尽阿罗诃比丘已知灭尽,拔其根本,永无来生
  3. 增壹阿含经》:是时,诸辟支佛即于空中烧身取般涅槃。所以然者,世无二佛之号,故取灭度耳。一商客中终无二导师,一国之中亦无二王,一佛境界无二尊号
  4. 长阿含经·众集经》:“复有五法。谓五上结。色爱、无色爱、无明、慢、掉。”
  5. 《杂阿含经》卷13
  6. 《杂阿含经》卷9:“耳识声、鼻识香、舌识味、身识触、意识法,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意坚住故,内修无量善解脱,观察生灭。譬如村邑近大石山,不断、不坏、不穿,一向厚密,假使四方风吹,不能动摇、不能穿过,彼无学者亦复如是。眼常识色,乃至意常识法,不能妨心解脱、慧解脱,意坚住故,内修无量善解脱,观察生灭。”
  7. 《弥兰王问经》:大王!若优婆塞而为预流作证阿罗汉位者,彼即日般涅槃,或成至比丘之状态耶?彼有此二途无他。大王!盖彼比丘地是不动之出家,是宏大、清净、崇高。
  8. 中阿含经·大品·福田经》:“世尊告曰。居士。世中凡有二种福田人。云何为二。一者学人。二者无学人。学人有十八。无学人有九。居士。云何十八学人。信行、法行。信解脱、见到、身证。家家、一种、向须陀洹、得须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无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是谓十八学人。居士。云何九无学人。思法。昇进法。不动法。退法。不退法。护法。护则不退、不护则退。实住法。慧解脱。俱解脱。是谓九无学人。”
  9. 大毘婆沙论》:“阿罗汉有六种。一退法。二思法。三护法。四安住法。五堪达法。六不动法。”
  10. 异部宗轮论》:“此中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本宗同义者。谓四部同说。……预流者有退义。阿罗汉无退义。”“其化地部本宗同义。……预流有退。诸阿罗汉定无退者。”“其法藏部本宗同义。……阿罗汉身皆是无漏。”
  11. 异部宗轮论》:“说一切有部本宗同义者。……预流者无退义。阿罗汉有退义。”
  12. 《杂阿含经》347经:“有一比丘语须深言:‘须深当知,我等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自知不受后有。’……须深复问:‘云何?尊者所说不同,前后相违。云何不得禅定而复记说?’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脱也。’……佛告须深:‘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法,离于我见,不起诸漏,心善解脱。’”
  13. 《瑜伽师地论》卷94:“复次若有苾刍,具净尸罗,住别解脱清净律仪,增上心学增上力故,得初静虑近分,所摄胜三摩地,以为依止。增上慧学,增上力故,得法住智及涅槃智。用此二智以为依止,先由四种圆满,远离受学转时,令心解脱一切烦恼,得阿罗汉,成慧解脱。”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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