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网经(大乘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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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大乘佛教传出的《梵网经》,收于大正藏律部,从古汉语转译至西藏而有藏译本。其下卷又称之为《梵网菩萨戒经》(梵语:Brahmajāla Bodhisattva śīla Sūtra)、《菩萨波罗提木叉经》、《菩萨心地戒本》,为汉传佛教菩萨戒所据法本之一。本经虽与《巴利三藏·长部·梵网经》同名,但为不同经本,内容亦不相近。

经序说《梵网经》为鸠摩罗什所译,然《梵网经》流传史实不详。许多佛教学者认为此经可能为为5世纪中于汉地所造。

题解

盖以大梵天王之因陀罗网,重重交错无相障阂,诸佛之教门亦重重无尽,庄严法身无所障阂,一部所诠之法门重重无尽,譬如梵王之网,故称梵网经。[1]

传译

据经序所说,原有一百十二卷六十一品,现仅存第十品〈菩萨心地品〉两卷。[2][3][4]由内容大要及编排看来,与《菩萨璎珞本业经》十分相似,即卷上似《华严经》,卷下转为戒律的教示。学术界认为《梵网经》应为中国人于刘宋末年所编述,并非源于印度。[5]

内容

本经说明菩萨修道之阶位及应受持之十重四十八轻之戒相。

上卷为释迦佛于第四禅天普接大众,使归莲华藏世界之紫金刚光明宫中,向台上卢舍那佛请问菩萨之行因,卢舍那佛乃对千百之释迦广说十发趣心、十长养心、十金刚心等三十心及十地等四十法门。

下卷则论及菩萨戒,列举十重禁戒、四十八轻戒;系释迦佛于娑婆世界阎浮提之菩提树下所揭示。为常用的菩萨戒本之一。

地位

此经被视为汉传大乘律之第一经典,颇为中国、日本佛教界所重视。学界一般认为惠能之“无相戒”属于《梵网经》系统。天台大师智𫖮,依法华开显之精神,采用梵网经中三聚净戒,主张“圆顿戒”。日本天台宗开祖最澄承其意,并加以扩充,公开举行圆顿戒授与式。

唐密宗师不空以广本《金刚顶经》为诸佛大菩萨甚深秘密境界相,把梵网经两卷本视为源出于广本《金刚顶经》的浅略行相[6]

梁武帝发表《断酒肉文》前汉传佛教“律中无有断肉法”[7]中国佛教素食文化(以及不食五辛)传统,主要源自于梁武帝北齐文宣帝下令断酒禁肉,隋文帝唐高祖制诏断杀,以及梵网经菩萨戒中的相关规定。由于帝王敕断荤腥以及禁杀生,使得素食风气逐渐深入中国民间[8][9]梁武帝发表断酒肉文后汉传佛教僧团才开始遵守梵网经菩萨戒不吃肉[10]。不过印度佛教在阿育王年代已经有了吃素的习惯比梁武帝《断酒肉文》早770多年[11]

注解

  • (隋)智𫖮《菩萨戒义疏》二卷
  • (唐)明旷《天台菩萨戒疏》三卷
  • (唐)法藏《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六卷
  • 新罗)胜庄《梵网经菩萨戒本述记》四卷
  • 新罗)义寂《梵网经菩萨戒本疏》三卷
  • 新罗)太贤《菩萨戒本宗要》一卷《梵网经古迹记》三卷
  • (日本)空海《梵网经开题》一卷
  • (日本)凝然《梵网戒本疏日珠钞》五十卷
  • (明)祩宏《梵网经心地品菩萨戒义疏发隐》五卷《戒疏发隐事义》一卷《菩萨戒问辩》一卷
  • (明)智旭《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七卷《梵网经菩萨心地品玄义》一卷《菩萨戒羯磨文释》一卷
  • (清)弘赞《梵网经菩萨戒略疏》八卷
  • (清)寂光《梵网经直解释经》四卷
  • (清)今释《菩萨戒疏随见录》一卷
  • (清)书玉《梵网经菩萨戒初津》八卷
  • 释灵源《梵网经菩萨道》,2016年,法鼓文化(原名:《佛说梵网经集义句解》)

考证

相传此经由印度传来,原有120卷61品,但是现代并没有发现它的梵文本,在梵文经典记载中也没有提到此经。因流传、译著者之史实不详,且所载多引用他经,故亦被推定非译自梵夹,系于中国所伪造,编述时代约为刘宋末年。

此经的来历在中国古代已经备受质疑,因为鸠摩罗什自言,不敢传授戒律,学者怀疑此经可能不是传自于鸠摩罗什[12],故隋代《法经录》将其归为疑品[13]。现代佛教学者如望月信亨大野法道镰田茂雄吕澂汤用彤等人皆考证此经为在中国伪造。

太虚大师认为此经上卷与《大乘瑜伽金刚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钵大教王经》内容类似,必有梵文本根据。汤用彤认为此经为北魏太武灭佛后,北方僧人由《菩萨地持经》、《曼殊千臂经》等经典中抄录、改写而成。

参考文献

  1. 智者大师《菩萨戒义疏》:“此经题名梵网,上卷文言:佛观大梵天王因陀罗网千重文彩不相障阂,为说无量界犹如网目,一一世间不同。法佛教门亦复如是,庄严梵身无所障阂,从譬立名,总喻一部所诠,参差不同,如梵王网也。”
  2. 《梵网经》高丽本序:“夫宗本湛然,理不可易,是以妙穷于玄原之境,万行起于深信之宅。是以天竺法师鸠摩罗什,诵持此品,以为心首。此经本有一百十二卷六十一品。什少践于大方,齐异学于迦夷。弘始三年,淳风东扇,秦主姚兴,道契百王,玄心大法。于草堂之中,三千学士,与什参定。大、小二乘五十余部,唯《梵网经》最后诵出。时融、影三百人等,一时受菩萨十戒。岂唯当时之益,乃有累劫之津。故与道融别书出此心地一品。当时有三百余人诵此一品,故即书是品八十一部。流通于后代,持诵相授。嘱诸后学,好道君子。愿来劫不绝,共见龙华。”
  3. 房录》:“弘始八年,于草堂寺,三千学士最后出此一品,梵本有一百一十二卷六十一品。译讫融、影等三百人,一时共受菩萨十戒,见经前序,僧肇笔受。”
  4. 僧祐出三藏记集》卷第十一《菩萨波罗提木叉后记第九·未详作者》:“夫穷像于玄原之无始,万行始于戒信之玄兆。是故天竺鸠摩罗什法师,心首持诵。什言:此戒出梵网经中。而什法师少翫大方,齐异学于迦夷,淳风东扇。故弘始三年,秦王道契百王之业,奉心大法。于逍遥观中,三千学士与什参定大小乘经五十余部。唯菩萨十戒四十八轻,最后诵出。时融影三百人等,一时受行修菩萨道。岂唯当时之益,乃有累劫之津也。故慧融书三千部,流通于后代,持诵相授,属诸后学。好道之君子,愿来劫不绝,共见千佛,龙华同坐。”
  5. 【华严小百科35】 《梵网经》与《华严经》的关系. 人间福报. [2017-02-11]. 
  6. 《金刚顶经大瑜伽秘密心地法门义诀》:“此经有百千颂广本。非此土所闻。并是诸佛大菩萨等甚深秘密境界相。亦非声闻缘觉及人天小智之所闻知。此地梵网经两卷从此经中出浅略之行相也。其中广相根未有堪。此略瑜伽西国得灌顶者说授相付。”
  7. 《断酒肉文》 二十三日。会其后诸僧尼或犹云律中无断肉事及忏悔食肉法。其月二十九日。又敕请义学僧一百四十一人义学尼五十七人。于华林华光殿使庄严寺法超。奉诚寺僧辩。光宅寺宝度等三律师。昇高座御席地施座。余僧尼亦尔。
    制旨问法超等三律师曰。古人云。止沸莫若去薪。息过莫若无言。弟子无言乃复甚易。但欲成人之美使佛种相续与诸僧尼共弘法教。兼即事中亦不得默已。故今集会于大众前。求律中意。闻诸。
    僧道律中无有断肉法又无忏悔食肉法
  8. 《断酒肉文》 :“弟子萧衍。又敬白大德僧尼诸义学者一切寺官。弟子萧衍于十方一切诸佛前。于十方一切尊法前。于十方一切圣僧前。与诸僧尼共申约誓。今日僧众还寺已后。各各检勒使依佛教。若复饮酒啖肉不如法者。弟子当依王法治问。……菩萨人持心戒。故自无有食众生理”。
  9. 林伯谦. 北传佛教与中国素食文化. 东吴中文学报. 1998, 4: 93-138 [2018-01-09]. 
  10. 圣严法师《律制生活》佛教的饮食规制:制断肉食,皆出大乘经律,小乘国家未能见到大乘经律,故未断除肉食,也是很难怪的,我们不必攻击他们。即在我们中国的佛教从东汉开始直到梁武帝时所有的僧侣弟子均未断除肉食,到了梁武帝舍道信佛,听了《涅槃经》以后,便极力主张素食,从他本人开始,并劝一切僧俗佛子,皆断肉食,他以朝廷的力量,来影响社会,所收的效果,自然很大。从此之后,中国佛教的素食主义,也就形成风尚了。
  11. Amulyachandra Sen. Asoka's Edicts (阿育王石柱) (PDF). Archaeological Survey of India. 1956 [2018-04-01]. Formerly in the kitchen of the Beloved of the gods, King Priyadarsin [another name for Asoka], many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animals were killed everyday for the sake of curry. But now when this Dharma-rescript is written, only three animals are being killed (everyday) for the sake of curry, (viz.) two peacocks (and) one deer, (and) the deer again not always. Even these three animals shall not be killed in the future.(本来在御厨里为了饮食天天杀了数十万动物。现在每天只杀了三个动物:两个孔雀,一个鹿而且不一定每天杀了一个鹿。未来连这三个动物也不杀...)阿育王被大乘佛教、上座部佛教、密宗等都认为是转轮王;斯里兰卡佛教在阿育王在位的年代才从印度传入斯里兰卡;离开佛祖涅槃两三百年。 
  12. 鸠摩罗什从卑摩罗叉受《十诵律》,但因他被迫还俗,所以他不敢为其他人授戒。参见《祐录》卷14:“初什在龟兹,从卑摩罗叉律师受律。卑摩后入关中,什闻至欣然,师敬尽礼。卑摩未知被逼之事,因问什曰:‘汝于汉地大有重缘,受法弟子可有几人?’什答:‘汉境经律未备,新经及律,多是什所传,出三千徒众,皆从什受法。但什累业障深。故不受师教耳。’”
  13. 《法经录》卷5:“《梵罔经》二卷,诸家旧录,多入疑品。右一戒经,依旧附疑。”

参阅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