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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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遵
大明 工部營繕司主事
籍貫直隸應天府江寧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孟循
諡號忠節(福王朝追諡)
出生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
直隸江寧縣
逝世正德十四年(1519年)
直隸順天府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何遵(1486年—1519年),字孟循直隸應天府江寧縣(今江蘇省南京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何遵家貧,何遵不願父親經商之命,選擇讀書。正德九年(1514年),登進士。吏部尚書陸完聽聞其名,命其子弟跟從學習。後授工部主事,在荊州榷木,期間減少開支,不貪污一錢。[1]

正德十四年(1519年),武宗以進香東嶽為由,意欲南巡。何遵抗議道:「淫祠無福。萬一宗藩中藉口奉迎,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意指朱宸濠有謀反之意。諸位權倖看到此疏後扣下不上報。當時,黃鞏已經得罪,何遵再與同僚林大輅、蔣山卿上疏請求罷南巡,並稱江彬怙權倡亂,請求黃鞏無罪寬恕。明武宗大怒,下何遵入詔獄,廷杖四十。因創口甚大,肢體俱裂,兩天后就去世,時年三十四歲[2]。兵部員外郎陸震、兵部主事劉校、大理寺評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詹軾劉㮣孟陽李紹賢李惠王翰劉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珏等十餘人同死於廷杖。[3]

崇禎十七年(1644年),福王朝廷追諡忠節。[4]

參考文獻

  1. ·張廷玉等,《明史》(卷189):「何遵,字孟循,江寧人。家貧,父命之賈,不願也,去為儒。舉正德九年進士。吏部尚書陸完聞其名,使子弟從學。及選臺諫,遵引疾曰:「不可因人進也。」授工部主事,榷木荊州。下令稅自百金以下減三之一,風濤敗貲者勿算。入算者手實其數自識之,藏於郡帑,數日一會所入。比去,不私一錢。」
  2. ·張廷玉等,《明史》(卷189):「帝將南巡,以進香東嶽為詞。遵抗言:「淫祠無福。萬一宗藩中藉口奉迎,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蓋指宸濠也。諸權倖見疏,遏勿進。時黃鞏等已得罪,遵復與同官林大輅、蔣山卿上疏乞罷南巡,極言江彬怙權倡亂,鞏等無罪,願特寬宥,毋使後世有殺諫臣名。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創甚,肢體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家貧,僚友助而殮之。當遵草疏時,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縱不自計,獨不念老親幼子乎?」遵執筆從容曰:「為我謝大人,兒子勿令廢學足矣。」死之日,其父方與家人祭墓歸,有鳥悲鳴,心異之。或傳工部有以言獲罪者,父長號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3. 《明史紀事本末》
  4. 《明季南略》:補予正德朝死諫諸臣謚:御史蔣欽謚「忠烈」,刑部員外陸震謚「忠定」,工部主事何遵謚「忠節」,刑部主事劉校謚「孝毅」,大理評事林公黼謚「忠恪」,行人孟陽謚「忠介」,李紹賢謚「忠端」,俞廷纘謚「忠愍」,李翰臣謚「忠毅」、詹軾謚「忠潔」、劉平甫謚「忠質」,給事中周璽謚「忠愍」、指揮張英謚「忠壯」。 「甲乙史」載:諸臣謚在九月二十日;內更有詹寅一人謚「忠憲」。
  • 《工部營繕清吏司主事贈尚寶司卿何君遵墓誌銘》,羅洪先,《國朝獻徵錄》3冊51卷,50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