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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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兵
中國國防動員標誌

存在時期1930年至今
國家或地區 中國
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
種類民兵
功能協助正規軍地面作戰邊海防
規模800萬人[1]
直屬中央軍事委員會
參與戰役土地革命戰爭解放戰爭
中蘇邊境衝突對越自衛反擊戰
指揮官
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
國家國動委主任李克強
軍委動員部部長盛斌 中將
軍委動員部政委劉家國 中將

中國民兵,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後備武裝部隊。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防衛作戰任務[2]

歷史

1972年的中國女民兵。女性只編基幹民兵不編入普通民兵

中國民兵初建於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工人糾察隊農民自衛軍。之後,參與抗戰解放戰爭。1949年後,中國民兵轉為建設和軍事雙重作用。訓練原則上由縣(市、區)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根據訓練大綱的要求幹部訓練時間為30天,一般在一年內完成;民兵訓練時間為15天,一次完成。

1987年全國邊海防民兵工作會議之後,開始組建民兵應急分隊。民兵應急分隊是一支應付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的拳頭力量。

目前,中國一般以鄉鎮、行政村和廠礦企業為單位按照民兵人數多少,分別編為,內又分基層幹部民兵(基幹民兵)及普通民兵。男女采分別編組,組織創有《中國民兵》雜誌由解放軍報社出刊。

鄉鎮編基幹民兵營或連,領導全鄉的基幹民兵。城市民兵的編組,大型廠礦企業可以車間、分廠為單位編組,中小企業可實行跨車間、班組編組。行政村一般編民兵連(營),領導本村的基幹民兵和普通民兵。縣、鄉(鎮)所屬企業單位,凡人員比較穩定,行政、黨團組織比較健全,可建立民兵組織,屬鄉鎮人民武裝部直接領導。2011年資料顯示,中國民兵改革後約有常備在編800萬人[3]

2020年7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全面納入解放軍領導指揮體系,由現行軍地雙重領導調整為中共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4]。根據預備役制度的調整,民兵不再納入預備役範疇。

2021年8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調整兵役基本制度,釐清民兵與預備役的關係,將「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調整為「以志願兵役為主體的志願兵役與義務兵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民兵不再納入法律規定的預備役範疇。[5][6]

職能

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和防衛作戰任務。」[2]

指揮領導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規定,中國民兵由國務院中央軍委共同領導,並由軍事機關指揮。

根據2011年《民兵工作條例》,全國的民兵工作由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主管(現為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民兵預備役局主管),省軍區軍分區和縣(市)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的民兵領導指揮機關,負責本區域的民兵工作;鄉、鎮、部分街道和企事業單位設有人民武裝部,負責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民兵工作實施原則領導,對民兵工作實施組織和監督[7]

軍費

根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白皮書披露的數據:2009年,中國民兵的訓練維持費128.59億元人民幣、裝備費7.30億元人民幣,總計國防費支出135.89億元人民幣。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