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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英语对应词:Mayor,出自拉丁文“māior”,“较大的”的意思)是近现代城市或市镇中最高行政首长的职称。
在许多政府系统里,市长是由市民选出为一个城市最高行政长官、或为一个仪式的职务。市长这个名称在全世界各个地方依据当地的法律有不同职责和权力,也因各个地方而有不同意义。
各地情况
亚洲
- 在 中国,市长是市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地级市的市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地位仅次于市委书记。
- 在 日本,“市长”职务可以指基层政权——市町村的行政首长,即市长、町长、村长。由市町村民直选产生。
- 在 韩国,市长是指特别市、特别自治市、广域市(上列3种为一级行政区)、市(属二级行政区)的行政首长。由市民直选产生。
- 在 马来西亚,市长(马来语:Datuk Bandar)指的是拥有市政厅资格的地方政府之首领。有时市议会(Municipal Council)的首领也称为市长,但多数情况使用“主席”(President)一词。市长由各州政府遴选。
- 在 新加坡,市长是指社区的领导人。
- 在 越南,“市长”职务是指一个市的人民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