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又称第一书记、总秘书、书记长[注 1],是政党的党务或政治领导职位,以共产党、劳动党、社会党和其他左翼政党较多使用。一些政党同时有主席和总书记(第一书记)的职位,两者的职权区分在各个政党中各有不同,例如一些政党不设主席职位,总书记(第一书记)就是政党领袖或党务最高负责人。而另一些政党的主席是政治领袖或党务最高负责人,而总书记(第一书记)是日常党务负责人,即秘书长的职务。
各个政党的总书记(第一书记)隶属的具体党内机构也各有不同,例如中国共产党总书记的正式头衔是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并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英国工党总书记兼任全国执行委员会的书记并由全国执行委员会任命,而法国社会党第一书记不隶属任何委员会。
历史
和许多近现代社团组织一样,早期的左翼劳工运动组织大都设有“书记”职位,负责组织的具体运作,例如1860年建立的工联伦敦理事会就设有书记职位。作为日常运作的负责人,书记在组织内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在组织内的实际影响力可能超过名义上的主席或会长。1864年在伦敦设立的国际工人协会(第一国际)也设立了相应的“总书记”(General Secretary)职位。第一国际的总书记是常任职位,负责组织运作,而主席仅在会议召开时推举,因此总书记在组织内有较大的影响力。此后各国的劳工组织、工党、社会党、共产党,以及第二国际、第三国际(共产国际)、社会党国际等大都设有类似的职位,称谓包括“书记”、“党书记”、“总书记”、“第一书记”、“秘书长”等。
有时,政党本身可能同时设有主席、委员长等党魁职务,此时的总书记更多扮演的是秘书长的角色,承担党务工作。称呼总书记主要是为突出党内的合议制和集体领导,不过多数共产党都不设置党主席的职务,总书记实际上扮演政党最高负责人的角色。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总书记一般也相当于这些国家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