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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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波罗蜜(度)
 
南传十波罗蜜
(十波罗蜜)
布施
持戒
出离
忍辱
真实
决意
精进
智慧
   
北传六波罗蜜
六度/十度)
布施
持戒
忍辱
精进
禅定
般若
方便
 
 


决意梵语अधिष्ठानAdhiṣṭhāna巴利语Adhiṭṭhāna),又称决定决心[1][2]。佛教术语,南传佛教菩萨道十波罗密之一,义为在了知真实波罗密之后,决定依教奉行的心意和毅力[3]。该梵语和巴利语词另有一层意思,汉译作受持依处摄持加持,见受持

词源

梵语अधिष्ठानAdhiṣṭhāna)和巴利语Adhiṭṭhāna,由字根adhisthā组成;前者义为开始、开端;后者义为站立,和英文stand同源。有决心、决意、决定的意思,南传佛教的十波罗密之一的决意波罗密即取此义。

该词同时也有加持、受持的意思,故在北传佛教中常译为受持、加持、摄持、依处等,英文adhittana、泰语อธิษฐาน(Xṭhis̄ʹṭ̄hān)亦义为加持、祝福、祈祷、决心等,故也称受持波罗密。

概论

南传上座部佛教认为,决意波罗密意指心中对已决定去做的事绝不动摇,属于十波罗密之一。[3]

分类

根据不同的内容,决意可分为三种[3],即:

  1. 预兆决意
  2. 愿望决意
  3. 任务决意

预兆决意

修行人为了预先知道其愿是否能实现,而作出的决意,以获取其预兆来判断是否成功。

如在缅甸,有些人会去佛塔前,在提起石头之前决意地说:“若我的计划会实现,愿这石头是重的,否则就让它是轻的。”在提起那块石头时,他就以感觉那石头的重量来判断他是否会成功。

北传佛教中也有不少灵感例子,如梁武帝耗时三年写完《水陆法会仪文》之后,发出决意说“如果此仪文不违佛理、可以广救六道众生,则灯烛通明;如果仪文有违佛理、不能广救众生,则灯暗如初”,说罢礼拜之时,烛火顿时通明,空中飘下香花。

愿望决意

若作出的决意出于实现其愿之目的,则这种决意称为愿望决意。

任务决意

若一个人决意践行“任务”(指布施、持戒等)时,他作出的决意即任务决意。

参见

注释

  1. 解脱道论》:“观凡夫根念根所,初慈哀世间。我已得脱,当令彼脱。我已得调,当令彼调。我已得安,当令彼安。我已入涅槃,当令彼入涅槃。施、戒、出、忍、谛、受持、慈、舍、精进、智慧,皆令满足。”
  2. 《佛学英汉对照词典》【Adhiṭṭhāna】:决定,决意;受持,依处,摄持。
  3. 3.0 3.1 3.2 《南传菩萨道》(《大佛史》,The Great Chronicle of Buddhas) 作者:明昆三藏持者大长老 译者:敬法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