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明(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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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明(1482年—1537年),字宗周,號一泉,直隸清苑縣(今河北保定市清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三年(1508年)進士,授河南封丘知縣,調嘉善知縣,遷戶部主事。累官至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

嘉靖十三年(1534年)十二月,晉府中尉表杆等夜飲大醉,王德明下表杆等按察司。因此被罷歸。嘉靖十六年(1537年)卒,年五十六。[1]

參考文獻

  1.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王君墓志銘》:清苑有介士曰王氏諱德明字宗周性嚴行方特然有守貌莊語簡不輕然諾弘治甲子年踰冠舉鄉試正德戊辰予以史官閱省試卷累首薦君主考右南士乃第君以九選封丘知縣是時中官奴廖鵬附劉瑾威橫於河南民日遭荼毒自三司以下受鵬頤使欲黨君為助君不許上司故困君以難平之訟皆理丁卯鵬子鎧冐祥符籍入試餘姚孫清失官依鵬為代筆御史輩將魁鎧君發其奸猶列上第踰年給事中陳鼎劾鎧冐籍除名君以賢調嘉善則易糧長以寬包陪抑勢豪以均田稅有餘力又修治學宮惠養寒士飭武備遂用挫賊於桃源主簿李錫死賊手請於 朝蔭其子御史張承仁來按浙大索賂君無所予為所折抑後御史事敗君名奕奕起在兩縣皆茹菜衣布無受干謁晉戶部主事散儲理鈔不漁貲余再以艱歸改兵部再晉武選郎中出知懷慶連歲凶君蠲稅巳費散積貸粟民既安和天休聿出瑞麥瑞瓜瑞未迭產一時 上有銀幣之褒晉太常少卿即晉今官巡撫山西敕於檢身嚴於治吏不得僭乘轎濫役民確事實惠抹摋虛泛猾官貪人始不便矣大同之變提兵境上為聲援巳事劾僉事孫某棄城脫難將官卻永等納賄賣閒以計獲石州寇常誠心其黨萬人或戮或釋宗人亂法君治之卒為所陷罷歸喜臣數薦之未及用而卒嘉靖丁酉九月十八日也享年五十有六君始祖元學士王盤諡文忠傳至曰恩者生君贈都御史母楊氏贈安人娶郎氏封安人子三長闓舉人次閥郡學生次文印女二壻指揮謝宸次尚幼孫女一墓在城南葬以 年 月日銘曰嗚呼剛士胡不永年我文而石可久聿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