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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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角
校园一角

澳门大学新校区(葡萄牙语:Novo campus da Universidade de Macau),是指澳门大学现在的校园,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口岸南侧,横琴岛环岛东路和十字门水道西岸之间,用地面积为109.26公顷,于2013年11月5日启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校区启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校区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1][2]校区以围墙及人工河与横琴岛其他区域隔离,透过一条人车两用的河底隧道与澳门路氹城连接,并与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以跨河桥梁接驳[3],亦为校区仅有的两个出入口,任何人士均能在澳门境内自由进出校区而毋须过关。同时校区的燃气通讯警察消防邮政交通等服务也由澳门负责,基本上与澳门本地无异。

该校区已被纳入为澳门氹仔区域[4]。新校区的建成,变相使横琴岛该部分地方变成澳门的一部分,在中国内地范围实施澳门法律[5]

历程

  • 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管辖横琴岛东部海傍一幅约一平方公里土地,以解决现时澳大校园的挤迫问题。[6]
  • 2009年9月14日,中共珠海市委副书记兼市长钟世坚表示,珠海政府已经在横琴岛划定了澳门大学新校区的范围,并会移交予澳门政府。[7]
  • 2009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主持澳门大学新校区的奠基仪式,并为大学题词。[8]
  • 2012年7月7日,澳门大学新校区的全部建筑物顺利封顶。[9]
  • 2012年11月19日,澳门立法会一般性表决通过《订定横琴岛澳门大学校区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法案。法案建议澳大新校区启用之日起至租赁期限届满为止,澳门法律适用于澳门大学新校区。[10]
  • 2013年1月12日,澳门大学新校区的专用隧道结构工程完工。[11]
  • 2013年7月20日,凌晨零时,澳大新校区已正式交由澳门特区政府接管,并依照澳门法律管辖。[12]
  • 201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为澳门大学新校区进行揭牌启用仪式。[13]
  • 2014年8月24日,大学整体搬迁完成,澳门大学正式迁移至新校区。[14]

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之日起,在后述规定的期限内对该校区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与横琴岛的其他区域隔开管理,具体方式由国务院规定。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口岸南侧,横琴岛环岛东路和十字门水道西岸之间,用地面积为1.0926平方千米。具体界址由国务院确定。在后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变更该校区土地的用途。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该校区启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续期。[15]

澳门大学新校区

澳门大学新校区是指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界址并经《第218/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的地籍图所划定的范围。澳门大学新校区与横琴岛的其他区域隔开管理,而前述所指地籍图中的河底专用隧道为合法进入或离开澳门大学新校区的通道。

在地域上的适用

自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之日起至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止,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适用于澳门大学新校区。为着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适用于澳门大学新校区的效力,该校区视同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内的地域。如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针对不同区域而订定不同的规定,则澳门大学新校区视同位于氹仔岛以内的地域。

行为的效力范围

自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之日起至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止,具法律效力的公法或私法上的所有行为及合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范围视为包括澳门大学新校区,不论该等行为及合同是在澳门大学新校区启用日之前或之后作出。如前述所指的行为及合同订定或经修改后订定其适用范围不包括澳门大学新校区或仅限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内的特定区域,则不适用前述的规定。[2]

校园建筑

所有建筑物由内地著名建筑师何镜堂设计[16]

北面区域 Zona Norte / North District
建筑编号 建筑名称 图片 简介
N1 聚贤楼
N2 大学会堂
N6 行政楼
N8 澳大综合体育馆
N9 澳大运动场
N11 CTM电讯机楼
N12 治安警察局路环警务警司处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分站
N13 消防局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行动站
N21 电子信息大楼
N22 中医药大楼
N23 能源环境大楼
N25 动物实验
N26 危机品仓库
N31 CEM变电站
N32 废物收集站
巴士总站澳门大学总站
东面区域 Zona Leste / East District
建筑编号 建筑名称 图片 简介
E1 大学展馆
E2 澳门大学伍宜孙图书馆 图书馆面积32,000平方米,藏书量可达一百万册本,二楼设有空中花园。
E3 中银百年纪念大楼
E4 刘少荣楼
E5 中央教学楼东五座
E6 中央教学楼东六座
E7 中央教学楼东七座
E11 科技学院
E12 健康科学学院
E21 人文社科楼
E22 工商管理学院
E31 学生活动中心
E32 法学院
E33 敎育学院
E34 祟文楼
西面区域 Zona Oeste / West District
建筑编号 建筑名称 图片 简介
W11 满珍纪念书院
W12 蔡继有书院
W13 何鸿燊东亚书院
W14 霍英东珍禧书院
W21 曹光彪书院
W22 吕志和书院
W23 郑裕彤书院
W31 研究生宿舍西三十一座
W32 研究生宿舍西三十二座
W33 马万祺罗柏心书院 改扩建中
W34 张崑仑书院 改扩建中
建筑编号 建筑名称 图片 简介
S1 研究生宿舍南一座
S2 研究生宿舍南二座
S3 研究生宿舍南三座
S4 研究生宿舍南四座
S8 荟萃坊
S9 绍邦书院
S21-S35 教职员宿舍

校园道路

河底行人隧道澳大入口

参考文献

  1. 印务局 Internet Team. 印务局 - 第19/2009号行政长官公告. Bo.io.gov.mo. 2009-08-31 [2019-03-24]. 
  2. 2.0 2.1 印务局 - 第3/2013号法律. Bo.io.gov.mo. 2013-02-18 [2019-03-24]. 
  3.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
  4. 政府机关通告及公告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星期三.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印务局. [2019-03-24]. 
  5. 横琴租给澳门到2049年 东方日报,2009年6月28日
  6. 澳门大学在横琴岛建新校园》(澳门大学新闻稿,2009年6月27日)
  7. 澳大横琴校区用地珠已移交 建设期内便利通关政策报批》(华侨报,2009年9月15日)
  8. 胡锦涛主持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奠基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2009年12月20日)
  9. 澳大校区建筑全封顶 》(澳门日报,2012年7月8日)
  10. 横琴校区适用澳法律一般性通过 》(正报,2012年11月20日)
  11. 横琴澳大河隧主结构完竣 》(澳门日报,2013年1月13日)
  12. 澳大横琴校区今接管 》(澳门日报,2013年11月20日)
  13. 汪洋为横琴校区揭牌 》(正报,2013年11月6日)
  14. 澳大学生教职员告别旧校园 》(澳门日报,2014年8月23日)
  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_中国人大网. Npc.gov.cn. 2009-06-27 [2019-03-24]. [永久失效链接]
  16. 澳门大学新校园 - 校园概況. Umac.mo. [2019-03-24].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