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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与澳门关系(简称陆澳关系、澳陆关系),又称中国内地与澳门关系[1],是指中国大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1999年,根据《中葡联合声明》,葡萄牙将澳门回归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特别行政区。澳门依据《澳门基本法》享有高度自治。
历史
合作
1999年以来,澳门与内地合作范围与日俱增,水平不断提升。2011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表述国家支持深化内地与澳门的经济合作,继续实施CEPA,确定《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粤澳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现时,特区政府参与内地区域合作的平台包括︰
透过这上述平台,澳门和内地可以开展包括跨境基建、促进人流物流的便利措施、商贸投资推广、环境保护、食物安全、资讯科技、城市建设、旅游合作、文化活动交流、体育项目推广,以及康复治疗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参考资料
- ↑ 内地与澳门《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在澳门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