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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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渡(或作超度),也称超荐荐拔追荐拔度佛教道教华人民间信仰术语,是为亡者祈求冥福的法事。佛教的《阿含经》中有超度一词,但这是指帮助有情众生,度脱轮回苦海。道教的《灵宝灭度五炼生尸妙经》,约成书于东晋末南朝初,则已有救度亡者魂魄的概念,提及“拔度幽牢地狱,积夜寒乡,三涂五苦,饿鬼死魂,令悉见光明”等语。

华人丧礼中,俗称作功德作功果等。超度是一种“丧事”的宗教仪式,是在汉传佛教道教民间信仰中,以布施侣、道士、念诵佛经、召请等等行为,使祖先亡灵弥补生前罪业,得到冥福、增加福报、减轻身处地狱饿鬼轮回恶道的困扰等。有时还有破地狱的仪式,道士会带亲属做一些动作仿效目莲救母,象征把亡者救出地狱。

作旬

闽南人传说,在一个人死后,每七日须做法事,是为“作七”,连作七次,由头七满七,“七七四十九日”才结束。闽南人称此为“过王官”,“王”为阎王,“官”则目莲尊者部下的查察司判官李玄邃、赏善司判官杨玄感、罚恶司判官韩子通、阴律司判官崔子玉等“目连厅四大判官”复审。

如果没有立过大功或犯过大错的人(有大功会立即升达天堂,有大错会即刻贬入十八层地狱),死亡四十九日之内,灵魂会经过十殿阎君的一到七殿审查,每七日抵达一殿。四十九日后,要由“目连厅四大判官”复审,最后由目连尊者判断死者获得了多少冥福,故富贵门阀多在“尾七”(“第四十九日”)之后,每一旬(十日)举行法事一次,称“作旬”,以祈祷于四判官与目连尊者。

第五十九日为“初旬”,由阴律司崔判官复审;第六十九日为“二旬”,由查察司李判官复审;第七十九日为“三旬”,由赏善司杨判官复审;第八十九日为“四旬”,由罚恶司韩判官复审;第九十九日为“五旬”,由目连尊者亲自复审,但“五旬”通常会与“百日”合并办理。“百日”、“一年”、“三年”,过完最后的阎君三殿,然后发往转世

清朝时期起,台湾人通常只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故台湾人则直接称“作七”为“作旬”。[1]

图表

名号 祭祀时机 死亡日数
一殿秦广王蒋王 头七 7
二殿楚江王历王(或说姓厉,又称初江王) 二七 14
三殿宋帝王余王 三七 21
四殿五官王吕王(又称伍官王、仵官王) 四七 28
五殿森罗王包王(又称阎罗王、阎罗天子) 五七 35
六殿卞城王毕王(又称变成王) 六七 42
七殿泰山王董王(又称太山王) 七七 49
目连厅阴律司判官崔子玉 初旬 59
目连厅查察司判官李玄邃 二旬 69
目连厅赏善司判官杨玄感 三旬 79
目连厅罚恶司判官韩子通 四旬 89
目连尊者 五旬(可与百日合并办理) 99
八殿都市王黄王 百日(卒哭) 100
九殿平等王陆王(又称平正王) 小祥(一年) 一年
十殿转轮王薛王(又称轮转王) 大祥(三年) 三年之丧,超过两年,即为三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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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