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五代十国)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大殷
943年-945年
首都建州(今建瓯
常用语言中古汉语
政府君主制
皇帝 
• 943–945
王延政
历史时期五代十国
• 王延政叛闽称殷帝
943年
• 王延政改称闽帝
945年

福建历史系列条目

史前福建
 昙石山文化
 七闽 · 古闽人 · 闽越人
闽越 334 BC – 111 BC

 闽中郡 222 BC – 209 BC
两汉
 扬州刺史部
  会稽郡
孙吴
 扬州
  会稽郡
   会稽南部都尉
  建安郡
两晋、南朝
 扬州
 江州
 陈氏政权 550 – 564
  闽州 557 – 564
 丰州
  建安郡
  晋安郡
  南安郡
隋唐
 江南道
 岭南道
 江南东道
 福建道
  建州
  泉州 (711年前)
  闽州
  福州
  武荣州
  泉州 (711年后)
  漳州
  汀州
  长乐郡
  建安郡
  清源郡
  漳浦郡
  临汀郡
 福建观察使
 威武军王氏政权893 – 909
909 – 945
  福州
  长乐府 932 – 945
  泉州
  漳州
  汀州
  建州
  镇安军 941
  镇武军 941 – 943
  镛州
  镡州
943 – 945
  建州
  镛州
  镡州
威武军李仁达政权945 – 947
清源军 949 – 978
  泉州
  南州
  漳州
南唐
  永安军 945 – 956
  忠义军 956 – 976
吴越
  威武军 947 – 951,977 – 978
  彰武军 951 – 977
两宋
 福建路 985 – 1278
  福州
  建州
  泉州
  漳州
  汀州
  南剑州
  邵武军
  兴化军
  建宁军
  建宁府
  福安府
  兴安州

 泉州行宣慰司
 福建等处行中书省
  泉州分省
  建宁分省
  兴化分省
 泉州行中书省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福建道宣慰司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
 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亦思巴奚政权 1357 – 1366

 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1376 – 1646
南明
 隆武政权 1645 – 1646
 明郑政权 1646 – 1680

 福建省 1647 – 1911
耿精忠政权 1674 – 1676
厦门英租界 1852 – 1930
鼓浪屿公共租界 1902 – 1943
中华民国时期
 福建省 1912 – 1949
 闽南护法区 1918 – 192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闽西苏区 1930 – 1932
 福建省 1932 – 1935
 闽浙赣省 1932 – 1935
 闽东苏区 1934 – 1937
中华共和国 1933 – 1934
 福州特别市
 厦门特别市
 闽海省
 兴泉省
 龙汀省
 延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至今
 福建省

(943年-945年),正式国号为大殷,是中国五代十国时期的一个短命政权,由王延政建立。

叛闽

唐朝灭亡后,闽国开平三年(909年)建立。但在开国者王审知同光三年(925年)去世后,诸子争执不休,导致了永隆二年(940年),王审知的儿子之一、当时皇帝闽景宗王延羲之弟建州刺史王延政据闽国西北部的建州叛乱。次年(941年)双方休战,王延羲任王延政为镇武军节度使,封富沙王,但兄弟之间仍然彼此防范及发生战争。永隆五年(943年)王延政在建州称帝,国号为“大殷”。

领土范围

殷国面积很小,仅占有今福建省北部和浙江省南部的一小块地区。北邻吴越国,东、南邻闽国,西邻南唐

殷国成立时,辖一州(建州)五县(将乐昭武建阳建安浦城),故王延政被时人讥为“五县天子”。王延政称帝后,升将乐县为镛州;升永平镇为龙津县,不久又升为镡州

作为独立实体的结束

天德二年(944年),王延政的敌人闽景宗被弑,其将朱文进称闽主。泉州将领留从效担心王延政攻破福州消灭朱文进后祸及自己,杀死朱文进任命的刺史黄绍颇,推宗室王继勋为刺史,投靠王延政。漳州将领程谟闻讯,也杀了朱文进任命的刺史程文纬,推宗室王继成为刺史,也投靠王延政。汀州刺史许文稹也向王延政投降。王延政一举得到三个州,也让前来攻打的南唐军队无功而返。

次年,朱文进也被南廊承旨林仁翰所弑,其军转而效忠王延政,尊其为闽国皇帝,请他还都闽都长乐府。王延政称闽国皇帝,结束了作为独立政权存在的殷国,但没有还都长乐府,而是留在大本营建州,只让侄子王继昌镇守长乐府。同年,南唐围建州,福州将领李仁达认为王延政已经无暇顾及福州,就杀死王继昌,夺取福州自立,并打败了王延政派来的军队。唐军攻破建州后,王延政被迫投降。[1][2]泉、漳、汀三州也都向南唐投降。

统治者

943年–945年间的殷国君主
庙号 谥号 名字 统治时间 年号及跨度
王延政 943年–945年 天德 943年–945年

参考

  1.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四
  2.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