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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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
概览
国家 中国
隶属行政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其它
时区UTC+8北京时间
电话区号+86 

兴仁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属的一个县级市。面积1785平方公里,2002年人口45万。邮政编码562300,市政府驻城北街道

地理

兴仁市属副热带气候,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雨集中在5月至9月,但终年潮湿。1月平均气温 6.3 °C,7月平均气温 22.1 °C,年平均气温 15.3 °C。

Template:兴仁县气候数据

行政区划

兴仁市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11个、1个民族乡[1]

东湖街道城南街道真武山街道城北街道陆官街道薏品田园街道屯脚镇巴铃镇百德镇雨樟镇潘家庄镇回龙镇下山镇新龙场镇大山镇马马崖镇波阳镇鲁础营回族乡

行政区划沿革

  • 兴仁市境春秋时属牂牁国,战国、秦、汉时属夜郎国。
  • 唐朝,贞观八年(634年),设盘水县治,属盘州;唐天宝至南宋属于矢部、于矢万户府。
  • 元朝,属普安路总管府。
  • 明朝,洪武十六年(1383年)筑兴仁所城;永乐元年(1404年)属普安安抚司,隶四川布政司;万历三十年(1602年),裁兴仁城所。
  • 清朝,顺治十八年(1661年),设普安县治于今县城,属安顺府辖;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迁县治于今普安县城;乾隆十九年(1754年)设巡检于今县城,称新城;嘉庆三年(1798年)设新城县丞于今县城,与普安分地而治,属兴义府辖;宣统三年(1911年),宣告脱离普安县,暂设新城县。
  •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复设新城县丞,10月,又废新城县丞,拨普安、安南、安龙、兴义部分插花地设新城县。
  •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1月改新城县为新县,7月,定名兴仁县,设县公署,属黔西道辖。
  • 中华民国十七年(1928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
  •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省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县城;二十七年移驻安顺;二十八年复驻县城。
  • 1949年12月19日兴仁专署和平起义,县境解放。
  • 建国后,1950至1952年属兴仁专区辖。
  • 1953至1956年属兴义专区辖。
  • 1956至1965年属安顺专区辖。
  • 1958年12月贞丰与兴仁合并,称兴仁县,县治设县城。
  • 1961年7月恢复两县原建制。
  • 1965至1981年9月复属兴义专区辖。
  • 1982年5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立,兴仁属其管辖。
  • 201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以原兴仁县的行政区域为兴仁市的行政区域,兴仁市人民政府驻城北街道民主路20号。兴仁市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辖。

交通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