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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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
概览
国家 中国
隶属行政区四川省巴中市
现任县委书记蒲开文
现任县长李余良
其它
时区UTC+8北京时间
电话区号+86 

平昌县是中国四川省巴中市所辖的一个,位于四川东北部。面积2229平方公里,人口107余万人。

历史

平昌置县迄今已有1700余年。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置平州县,属巴西郡,治所汉王庙(今江口镇龙潭村),先后隶属巴西郡、大谷郡、遂宁郡。北周保定四年(564年)更名“同昌县”,属遂宁郡。开皇三年(583年)改属清化郡,九年(589年)更名“归仁县”,隶属仍旧。北宋乾德四年(966年)废归仁县入曾口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成立平昌设治局,取“平州”、“同昌”首尾各一字命名。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升为平昌县。

县界[1]

民国35年9月,经国民政府批准,巴、平分治,将巴中县所辖的第3区12乡,第2区所辖的得胜、驷马、澌兰、粉壁,第4区所辖的大寨、楠木、龙岗、佛楼、岳家等乡镇,达县所辖的白衣乡、西兴乡、涵水乡,通江县所辖的澌滩乡计25乡新置平昌设治局。

  • 1952年12月11日,达县专署批准平昌县青山乡的2个村划归宣汉县。
  • 同年达县专署批准平昌县灵山乡插入通江县二区三溪乡的新民村、玉楼乡四分会17组的14户79人划归通江县。
  • 1953年8月1日,仪陇县响滩镇、南风乡全部,黑水乡第一、二、三、四、七、八村,凉风乡第四村,望崇乡第一、二、四、五、六及三村1个组划归平昌县[2]
  • 1955年6月15日,巴中县第三区复兴乡板桥村第五组的19户125人划归平昌县[3]
  • 1956年5月12日,达县石元乡第一、二、三、四、五村的1036户5267人划归平昌县[4]
  • 1956年5月31日,平昌县民意乡2个村划归通江县;通江县三溪乡第十村划归平昌县[5]
  • 1957年1月17日,巴中县大罗乡十六村三十二社的地区划归平昌县福申乡[6]
  • 1957年1月29日,平昌县黑水乡六村一、二2个组划归营山县合兴乡[7]
  • 1960年4月,达县专署批准移交平昌县玉楼乡兴隆村七组划归通江县
  • 1973年3月11日,渠县红光公社梁平大队的7个生产队划归平昌县新华公社[8]
  • 1975年1月9日,仪陇县立山区茶房公社五、六大队,立山公社杨柳大队四、五生产队,凉风公社团结大队一、二、三生产队,五星大队五生产队,共8个生产队划归平昌县[9]

飞地

民国时期,境地在通江县的飞地有:

  • 属得胜乡的檬子垭、卢家坝、段家坝、白庙子、刘家沟,后划归通江县的广纳乡。
  • 属得胜乡的谢家坪,后划归通江县的铁佛乡。
  • 属得胜乡的新庙垭、徐家坡,后划归通江县的麻石乡。
  • 属镇龙乡的芝苞口、清山溪、赵家坪(湾)、东汇坪,后划归通江县的芝苞乡。
  • 属镇龙乡的龙潭坝,后划归通江县麻石乡。

境地在达县的飞地有:

  • 属邱家乡的深滩沟,后划归达县的北山乡;
  • 属邱家乡的李家坝,后划归达县青宁乡。

外县在本境的飞地有:

  • 属通江县广纳乡的柏垭子、鸡公背、冷水垭,后划归得胜乡;
  • 属通江县广纳乡的巴灵寨,后划归元山乡。
  • 属达县的覃家河,后划归佛楼乡。

至1985年,在外县的飞地有:

  • 属新庙乡的真武村,在通江县喻家河乡境内,面积2005亩。
  • 属望京乡五村的一组,在万源县的兴隆乡境内,面积200亩。

外县在境内的飞地:

  • 属巴中县卢山乡黄梁村(一个组)在粉壁乡境内,面积40亩。
  • 属通江县文家山村(一部分),在喜神乡境内,面积250亩。

行政区划

平昌县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28个[10]

同州街道金宝街道江口街道响滩镇西兴镇佛楼镇白衣镇涵水镇岳家镇兰草镇驷马镇元山镇云台镇邱家镇笔山镇镇龙镇得胜镇灵山镇土兴镇望京镇龙岗镇板庙镇泥龙镇青云镇大寨镇土垭镇澌岸镇粉壁镇三十二梁镇江家口镇岩口镇

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平昌汉中古道、平昌长安古道、小宁城遗址、双竹堂牌坊、古佛洞摩崖造像、北山寺会议旧址、刘伯坚烈士故居、巴灵寨遗址、长灵寨遗址、黑马山墓群、灵山吴氏墓、灵山吴家大院 白衣古建筑群、刘伯坚烈士纪念碑、邓绍芳墓、唐芝福墓、文笔塔、莲花嘴红四方面军总医院第五分医院旧址。

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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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四川省平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平昌县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府民字第0981号】批复
  3.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省一民字0305第号】批复
  4.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省一民字第0358号】批复
  5.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省一民字第0426号】批复
  6.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川一民字第0043号】批复
  7. 四川省民政厅【民政字第15号】函
  8. 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川革24函号】批复
  9. 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川革函2号】批复
  10. 国家统计局.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北京: 国家统计局. 2023.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