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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英語:President),日本及朝鮮半島稱為「大統領」(日語:大統領/だいとうりょう Daitōryō ;韓語:대통령/大統領 Daetongnyeong ),是共和制國家的元首稱呼之一。
名稱起源與演變
總統的英語譯稱「President」,在英文中是指領導者或領導人(由拉丁文 pre-「之前」+sedere「坐」而來),在羅馬帝國時期為副執政官或行省總督的職位,並非執政官。在法國大革命時政府稱為督政府或執政府。
但「President」不一定是政治領袖,而且經常與「Chairman」交替使用,某些機構或團體的負責人(主席、會長、理事長、委員長、議長等),公司的總裁和大學的校長也使用這稱謂。
中國舊稱統兵的首領為總統。1853年起,清軍臨時設江南大營包圍太平天國五十萬太平軍,江南大營的清兵司令張國樑即職稱為總統。清朝末年,曾將President音譯為「伯理璽(xǐ)天德」、「普利璽天德」[1]。民國初年及北洋政府時期,稱「大總統」,如「中華民國大總統」、「臨時大總統」、「非常大總統」。1931年制訂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中,採用委員會制,僅設國民政府主席作為象徵元首。1936年制訂的五五憲草中,始稱「總統」,不再冠以「大」字,沿用至今。
腳註
參考資料
- ↑ 清·薛福成,《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美洲各國及歐洲之瑞士與法國皆民主之國也,其政權全在議院,而伯理璽天德無權焉。」;嚴復《<法意>按語》:「雖伯理由於公推,議院有其聚散,而精神之貫徹始終則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