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江浙行中書省),為直屬元朝中央政府的一級行政區,簡稱江浙或江浙省,在當時民間多簡稱為江浙省、江浙行省。
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軍攻占南宋都城臨安府(在今杭州市),俘5歲的南宋皇帝宋恭帝。此時的南宋幾乎全境已納入大元版圖,元朝在南宋的核心地區置江淮等處行中書省,統兩淮(淮南東路、淮南西路)、兩浙(兩浙東路、兩浙西路)地。省會治於原淮南東路首府揚州。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以地理民事非便,徙省治於杭州。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割江北揚州等地隸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改曰江浙行省。此為元史卷九十一原文所載。原江淮行省江北部分,自此至元亡(1368年)都屬於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從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劃福建地入江浙行省。轄境包括今江蘇南部、安徽南部,浙江、福建二省全境及江西部分地區。
江浙行中書省為元朝的10個行中書省(不含征東行省)之一,轄境包括今長江以南之江蘇南部、安徽南部、浙江、福建全省江西東北部及上海。統有杭州路等三十路,江陰州等二十一州及松江府一府。福建泉州的澎湖寨巡檢司也隸屬於江浙行省。今江蘇、安徽江北地區隸屬於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管轄。
行政區劃
下轄路三十、府一、州二,屬州二十六,屬縣一百四十三。附郭縣加粗。
江南浙西道
- 杭州路(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治所)
上。唐為杭州(餘杭郡),南宋時為臨安府。至元十三年(1276年)立兩浙都督府,又改安撫司。二十一年自揚州遷江淮行省來杭州,改名為江浙行省。
上。唐為湖州(吳興郡)南宋時為安吉州,至元十三年升為湖州路。
上。唐為蘇州(吳郡),南宋時為平江府,至元十三年升為平江路。
下。唐為潤州(丹陽郡、鎮海軍),北宋設鎮江府,至元十三年升為鎮江路。
上。唐為睦州(嚴州、新定郡),南宋升建德府,至元十三年改建德府安撫司,十四年改為建德路。
- 直隸府州
浙東道
浙東道宣慰司都元帥府原治婺州,大德六年(1302年)移治慶元。
上。唐為鄞州(明州、餘姚郡),宋升為慶元府,至元十三年改置宣慰司,十四年改為慶元路總管府。
- 婺州路(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司治所)
上。唐初為東嘉州,後改溫州(永嘉郡),宋升為瑞安府,至元十三年置溫州路。
上。唐初為海州,後改台州(臨海郡、德化軍),至元十三年置安撫司,十四年改台州路總管府。
上。唐初為括州,後改處州(縉雲郡),至元十三年立處州路總管府。
江東建康道
- 寧國路(江東建康道肅政廉訪司治所)
上。唐為宣州(宣城郡、寧國軍),宋升為寧國府,至元十四年升為寧國路總管府。
上。唐初為白下縣,隸潤州,貞觀九年(635年)復名江寧,至德二載(757年)置江寧郡,後改為昇州,楊吳時改金陵府,南唐改江寧府,北宋時降為昇州,南宋改建康府作為行都,至元十四年升建康路,天曆二年改集慶路。
下。唐初以秋浦縣置池州,貞觀元年(627年)廢,秋浦縣隸宣州,永泰元年(765年)復置池州,宋為太平州,至元十四年升為池州路。
上。原屬衢、饒、撫、建四州之地,唐乾元元年(758年)置信州,至元十四年升為信州路。
下。原綏安縣,後改為廣德縣,宋為廣德軍,至元十四年升為廣德路。
- 直隸州
福建道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設福建等處行中書省於福州,江西行省併入福建行省,十六年設泉州等處行中書省於泉州,十七年合併為福建等處行中書省,治於泉州,同時復置江西行省。十八年遷治於福州,十九年遷回泉州,二十年遷回福州,二十二年福建行省併入江西行省,二十三年復置,旋併入江浙行省。二十五年復置,二十八年廢,二十九年復置,大德元年改稱福建平海等處行中書省,移治泉州,三年廢,置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帥府。
- 福州路(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帥府、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司治所)
上。原為閩州,開元十三年改為福州,後曾改為長樂郡、威武軍,北宋為福建路,至元十五年改為福州路。
- 錄事司
- 領縣九:閩中、侯官[注 2]中、懷安中、古田上、閩清中、長樂中、連江中、羅源中、永福中
- 福清州下,武周聖歷二年(699年)析長樂縣置萬安縣,天寶元年(742年)改名為福唐縣,後梁開平二年(908年)改為永昌縣,後唐同光元年(923年)復名福唐縣,閩龍啟元年(933年)改為福清縣,元貞元年升為州
- 福寧州上,原長溪縣,至元二十三年升為州
注釋
參考文獻
- ↑ 《元史·志第三十六·百官二》:「江南諸道行御史臺,設官品秩同內臺。至元十四年,始置江南行御史臺於楊州,尋徙杭州,又徙江州。二十三年,遷於建康,以監臨東南諸省,統制各道憲司,而總諸內臺。初置大夫、中丞、侍御史、治書侍御史各一員,統淮東、淮西、湖北、浙東、浙西、江東、江西、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增江南湖北、嶺南廣西、福建廣東三道。二十三年,以淮東、淮西、山南三道,撥隸內臺。三十年,增海北海南一道。大德元年,定為江南諸道行御史臺,設官九員,以監江浙、江西、湖廣三省,統江東、江西、浙東、浙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福建、海南十道。大夫一員,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御史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架閣庫管勾一員,承發管勾兼獄丞一員,令史一十六人,譯史四人,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庫子、臺醫各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