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1][2][3]。
参考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元朝卷.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9-05601-3 (中文).
- ↑ 元朝教育研究. 武汉大学学术丛书.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7-05254-3 (中文).
- ↑ 中国历代国家机构和行政区划.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146-530-6 (中文).
这是一篇关于元朝行政区划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