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中国南京市旧县名,即今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和高淳区前身。
历史
隋朝开皇十一年(591年),析溧阳县西北境及故丹阳县(治今南京市江宁区小丹阳)地东部置溧水县。元朝时,升为溧水州。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降为县,属于应天府。弘治四年(1491年),又划出高淳镇置高淳县[1]。清朝时,属江宁府。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5军攻占南京城。25日,解放军追击国军进入溧水县境,宣告“溧水解放”。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4军进入溧水县城。同日,中共任命的县长张君实抵达溧水。30日,中共溧水县委书记苏进程等人抵达溧水,公布政府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名单。5月1日,宣布溧水县人民政府成立[2]。1949年后从南京划出,属镇江专区,1958年属常州专区,1959年9月,属镇江专区。1983年1月,划回南京市[3]。2013年撤县设区。
注释
- ↑ 《明史·志第十六·地理一》:“应天府………溧水府东。元溧水州。洪武二年降为县。东南有东庐山,秦淮水别源出焉。南有石臼湖,西连丹阳湖,注大江。高淳府南。弘治四年以溧水县高淳镇置………”
- ↑ 新中国60年溧水县大事记 (一). 溧水信息港,来源:卞氏人家 友情提供--溧水县档案局 县志办编 2011年9月6日. 2012-03-06 [2015-01-11] (简体中文).
- ↑ 基本概况. 南京市溧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来源:县方志办 县国土局. [2015-01-11] (简体中文).
第一行政督察区
第二行政督察区
第三行政督察区
第四行政督察区
第五行政督察区
第六行政督察区
第七行政督察区
第八行政督察区
第九行政督察区
秦汉
隋唐
宋元
明清、太平天国
中华民国时期
省、道
市
市辖区
1937年时,共有十一个区(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第八区、第九区、第十区、第十一区)。
1945年后,增设第十二区、第十三区、第十四区(八卦洲)、第十五区(江心洲)。
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以今南京市境为准。下划线标识的行政区划无实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