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在9世纪设置建昌府,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析其地置五总管府、二十三州,建昌路为其中一路,设罗罗宣慰司以总之。治所在建安州(今四川省西昌市),属云南等处行中书省管辖。辖境相当今四川省大渡河以南,冕宁县、西昌市、普格县以东,大凉山、金沙江以西等地区。明朝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为建昌府与建昌卫,为四川行都指挥使司的治所。清朝雍正六年(1728年)改为宁远府[1][2][3]。
参考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元朝卷.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9-05601-3 (中文).
- ↑ 元朝教育研究. 武汉大学学术丛书.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7-05254-3 (中文).
- ↑ 中国历代国家机构和行政区划.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146-530-6 (中文).
参考资料
- 《元史·志第十三·地理四》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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