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年)改隆兴路为兴和路。治所在高原县(今河北省张北县)。辖境相当今河北省张北、怀安县,山西省天镇县和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区、太仆寺旗之间。下辖宝昌州、高原县、威宁县、怀安县、天成县等州县。明朝洪武年间,改为兴和府。后改为兴和守御千户所[1],与开平并立。永乐二十年(1422年),蒙古阿鲁台攻陷,兴和迁到宣府。
清朝废除。顺治初年,改为张家口路,隶宣府镇。康熙年间,置县丞。雍正二年,改理事厅。雍正十年,与俄罗斯议定恰克图条约为孔道。光绪二十八年,划地五百万方尺为租界。[1][2][3][4]。
参考
- ↑ 1.0 1.1 秦树声、王树枬等作,《清史稿•卷五十四》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元朝卷.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9-05601-3 (中文).
- ↑ 元朝教育研究. 武汉大学学术丛书.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7-05254-3 (中文).
- ↑ 中国历代国家机构和行政区划.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146-530-6 (中文).
这是一篇关于元朝行政区划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