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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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
Home Affairs Bureau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民政事務局標誌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1844年
解散年份2022年6月30日
所屬部門政務司司長
總部 中國香港金鐘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1-13樓
聯絡資訊
網站www.hab.gov.hk
民政事務局位於灣仔修頓中心各層(已遷出)

民政事務局(簡稱民政局;英語:Home Affairs Bureau縮寫HAB)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決策局之一,專門負責康樂文化博彩公民教育青年政策、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地區行政以及旅館、會社、床位寓所、娛樂場所規管等事務。該部門於1997年7月1日繼承主權移交前的布政司署政務科(布政司為該科的首長),最後一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

2022年7月1日因應決策局重組,被分拆成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歷史

總登記官署在1844年設立,設有總登記官一職,負責統籌日常的人口登記。總登記官署並管轄所有華人組織,是香港總督直接溝通香港本地華人的主要渠道,負責協助港英當局評論華人輿論的傾向,為華人提供諮詢,亦提供有關政府部門及華人居民之間關係的建議。總登記官兼任撫華道一職。

1913年總登記官署正式易名為華民政務司署,首長是華民政務司

1969年改稱民政司署,首長是民政司

1973年,港英當局根據《麥健時報告書》建議,設立外界稱之為「迷你內閣」的制度,重整司級官員架構,在輔政司署之下設立民政科,首長為民政司。

1994年12月後改稱布政司署政務科,首長為政務司

1997年7月1日改名為民政事務局,首長為民政事務局局長

1998年4月1日文康廣播局重組,民政事務局接管文化康樂等事務。

2000年1月1日兩個市政局區域市政局連兩個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同步解散,民政事務局接管更多的文化康樂事務(但把古物古蹟事務移交其轄下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同年4月1日,接管原由前衛生福利局負責的殘疾人體育服務。

2007年7月1日,原本由民政事務局負責的人權事務交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接管,而與發展相關的文物保育事務則交由發展局接管。另外民政事務局新增與社會企業相關的事務,並從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接管法律援助事務

2018至20年間,法律援助署轉由政務司接管,並由商務局手中接管消費者委員會。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21年施政報告》提出設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下設部門及公營機構

歷任首長

  •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 許曉暉(2008年10月13日-2017年6月30日)
    • 陳積志(2017年8月23日-2022年6月30日)
  •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 民政事務局政治助理
    • 徐英偉(2008年6月16日-2012年6月30日、2012年10月8日-2017年6月30日)
    • 黎穎瑜(2017年8月2日-2021年1月20日)
    • 張進樂(2021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參見

參考來源

  1. 2018年第2208號公告 (PDF).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 第22卷. 第13期. 2018-03-29.  參數|newspaper=與模板{{cite magazine}}不匹配(建議改用{{cite news}}|magazine=) (幫助)

外部連結

新頭銜 香港(英占)總登記官署 繼任:
香港(英占)華民政務司署
前任:
香港(英占)總登記官署
香港(英占)華民政務司署 空缺
空缺 香港(英占)華民政務司署 繼任:
香港(英占)民政司署
前任:
香港(英占)民政司署
香港(英占)政務科
1981年 - 1997年6月30日
繼任:
 中國香港民政事務局
前任:
香港(英占)政務科
 中國香港民政事務局
1997年7月1日 - 2022年6月30日
繼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