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局 Home Affairs Burea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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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民政事务局标志 | |
部门资讯 | |
成立年份 | 1844年 |
解散年份 | 2022年6月30日 |
所属部门 | 政务司司长 |
总部 | 中国香港金钟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1-13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www |
民政事务局(简称民政局;英语:Home Affairs Bureau,缩写:HAB)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之一,专门负责康乐、文化、博彩、公民教育、青年政策、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地区行政以及旅馆、会社、床位寓所、娱乐场所规管等事务。该部门于1997年7月1日继承主权移交前的布政司署政务科(布政司为该科的首长),最后一任民政事务局局长为徐英伟。
2022年7月1日因应决策局重组,被分拆成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及文化体育及旅游局。
历史
总登记官署在1844年设立,设有总登记官一职,负责统筹日常的人口登记。总登记官署并管辖所有华人组织,是香港总督直接沟通香港本地华人的主要渠道,负责协助港英当局评论华人舆论的倾向,为华人提供咨询,亦提供有关政府部门及华人居民之间关系的建议。总登记官兼任抚华道一职。
1913年总登记官署正式易名为华民政务司署,首长是华民政务司。
1969年改称民政司署,首长是民政司。
1973年,港英当局根据《麦健时报告书》建议,设立外界称之为“迷你内阁”的制度,重整司级官员架构,在辅政司署之下设立民政科,首长为民政司。
1994年12月后改称布政司署政务科,首长为政务司。
1997年7月1日改名为民政事务局,首长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1998年4月1日文康广播局重组,民政事务局接管文化康乐等事务。
2000年1月1日两个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连两个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同步解散,民政事务局接管更多的文化康乐事务(但把古物古迹事务移交其辖下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同年4月1日,接管原由前卫生福利局负责的残疾人体育服务。
2007年7月1日,原本由民政事务局负责的人权事务交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接管,而与发展相关的文物保育事务则交由发展局接管。另外民政事务局新增与社会企业相关的事务,并从政务司司长办公室接管法律援助事务。
2018至20年间,法律援助署转由政务司接管,并由商务局手中接管消费者委员会。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2021年施政报告》提出设立民政及青年事务局。
下设部门及公营机构
历任首长
-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
-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
- 民政事务局政治助理
参见
参考来源
- ↑ 2018年第2208號公告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 第22卷. 第13期. 2018-03-29. 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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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新头衔 | 香港(英占)总登记官署 | 继任: 香港(英占)华民政务司署 |
前任: 香港(英占)总登记官署 |
香港(英占)华民政务司署 | 空缺 |
空缺 | 香港(英占)华民政务司署 | 继任: 香港(英占)民政司署 |
前任: 香港(英占)民政司署 |
香港(英占)政务科 1981年 - 1997年6月30日 |
继任: 中国香港民政事务局 |
前任: 香港(英占)政务科 |
中国香港民政事务局 1997年7月1日 - 2022年6月30日 |
继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