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府,是明清兩代的一個府,位於長江下游南岸,轄區大致相當於今日安徽省的馬鞍山市及蕪湖市轄境。
春秋時代此地湖泊草叢中鳩鳥眾多,被吳國命名為鳩茲,流經此地的長江一段,亦由此別名鳩江[1]。元朝時,為太平路。元末龍鳳元年(乙未年,1355年)六月,朱元璋政權改之為府。太平府在明代屬於南直隸,下轄3個縣:當塗縣(首縣)、蕪湖縣、繁昌縣。
清朝江南省分立,江蘇、安徽各分行省後,太平府與安徽省的寧國府、池州府及江蘇省江寧府相鄰,與安徽省廬州府及和州直隸州隔長江相望。清朝太平府:隸徽寧池太廣道。長江水師提督駐。領縣三:當塗縣、蕪湖縣、繁昌縣[2]。1912年(民國元年),撤廢太平府。[3][4][5]
參考
- ↑ 鸠江简介. [2015-04-07].
- ↑ 《清史稿》卷五十九 志三十四/地理六/安徽/太平府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元朝卷.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9-05601-3 (中文).
- ↑ 元朝教育研究. 武漢大學學術叢書.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7-05254-3 (中文).
- ↑ 中国历代国家机构和行政区划.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146-530-6 (中文).
參考文獻
引用
來源
- 史書
- 《明史·志第十六·地理一》
參見
外部連結
這是一篇關於安徽行政區劃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