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南京大屠杀三十万同胞遇难仪式暨南京国际和平集会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悼念南京大屠杀三十万同胞遇难仪式暨南京国际和平集会
状态已被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取代
类型地方性公祭仪式、纪念活动
时间1994年12月13日 (1994-12-13)-2013年12月13日 (2013-12-13)
国家 中国
会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创办人朱成山
出席者江苏省、南京市各界人士
主办方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
开幕1994年12月13日 (1994-12-13)
南京各界人士悼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
举办频率每年12月13日举办
容纳人数5000-10000人不等
活动烛光巡游、南京世界和平法会、守灵仪式烛光祭等

悼念南京大屠杀三十万同胞遇难仪式暨南京国际和平集会,俗称南京公祭南京地方公祭,前称南京各界人士悼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江苏省暨南京市各界人士悼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党政机关及各界人士举办的、旨在纪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中国同胞的悼念活动,于1994年12月13日起每年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至2013年共举行20次。2014年,随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活动升格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主办。

首次公祭

1994年8月,时任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与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应邀访问日本。朱成山了解到广岛每年都会在8月6日(“原爆纪念日”)举办广岛原爆和平集会,产生了在南京举办类似活动的想法。[1][2]之后,朱成山与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陈安吉部长一同,向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做汇报。最终,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悼念活动获得江苏省和南京市的正式批准,朱成山开始着手组织悼念活动。[3]

在各方面协调下,悼念活动最终定名为“南京各界人士悼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决定邀请南京市政协主席主持仪式,南京市市长代表南京市人民政府讲话,江苏省和南京市五套班子[注 1]各派一名副职参加,并邀请驻宁部队官兵、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有关部门派代表参加,邀请部分老同志参加。同时,协调各区市在各纪念碑前设立悼念仪式分会场,与市一级同步举办仪式。[4]

在活动策划过程中,朱成山等人设计了鸣放防空警报、武警战士敬献花圈仪式等环节。遇难同胞纪念馆同南京市人防办方面沟通,达成共识。武警战士敬献花圈仪式也得到上级批准,此后每年仪式的前一天,即12月12日下午,武警江苏总队南京市支队国旗护卫队的战士,都要前往纪念馆进行操练。[5]活动中还设计了特邀抗日老战士代表和青少年代表讲话[6]

1994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南京社会各界人士悼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在遇难同胞纪念馆悼念广场上举行。近千人参加仪式。防空警报和轮船、火车、汽车的汽笛声在全南京市响起,同时现场放飞3000羽和平鸽。南京市主要领导、抗日老战士代表甄申和青少年代表戴宁益先后发言。[7][8]这次仪式开启了中国为战争牺牲者、遇难者举行集会悼念活动的先河,南京成为中国第一座用群众集会的方式悼念抗战期间遇难同胞的城市。活动也通过《新闻联播》节目被中央高层领导所知晓,得到关注和肯定。[9]

历次公祭

1995年,仪式名称改为“江苏省暨南京市各界人士悼念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当年12月13日举行的仪式由中共江苏省委书记陈焕友带领江苏省、南京市五套班子[注 1]领导参加。除出席领导规格提升外,参加人数与宣传力度也大大超过首次公祭,有6000余人参加悼念活动,新华社路透社美联社等73家海内外媒体前往现场进行采访报道。[10][11]同日,国家主席杨尚昆来到纪念馆祭奠、参观[12]

此后,为使得活动持久进行,公祭活动被分为“大小年”进行,逢5、0年份(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年)以及逢2、7年份(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地方公祭年)为“大年”,省市五套班子[注 1]正职领导参加,集会人数在1万人左右;其余年份为“小年”,省市五套班子副职领导参加,集会人数控制在5000人左右。[13]

自2002年起,仪式增加了和平的内涵,并改名为“悼念南京大屠杀三十万同胞遇难六十五周年仪式暨南京国际和平集会”。此后的公祭活动均以此格式命名。此次仪式突出国际性,邀请日本、美国等国的友好人士和华侨华人参加,其中来自日本的有130多人。南京市青年联合会代表韩永联,代表南京人民宣读《南京和平宣言》。[14]2003年12月12日,“和平大钟”在纪念馆落成,并在次日的悼念仪式上被首次撞响[15]

相关活动

2002年12月13日上午10点,“悼念南京大屠杀30万同胞遇难65周年”烛光巡祭在南京水西门大街举行。这一活动是纪念馆时任馆长朱成山受到日本多地游行活动的启发,在南京市、建邺区两级支持下举办的。巡游队伍内有南京各地人士、海内外友人共1000多人,在2500米的路程上手持红烛行走45分钟,抵达莫愁湖边的“和平广场”。广场上摆放了一只大鼎,65名少年演奏钢琴和平颂》,5名少女齐声朗诵。[16]同年,还举行了“历史证人的脚印”铜版路落成典礼、书画摄影展、书籍首发式、交响音乐会、南京国际和平青年论坛等活动。[15]

2003年12月13日,经有关宗教部门批准,遇难同胞纪念馆首次组织南京世界和平法会,来自毗卢寺东本愿寺等寺庙的中日两国僧人和大屠杀遇难者遗属共同参加。2007年法会的规模达到一个高潮,有1000多名佛教信徒参加。2013年法会首次有来自韩国群山成佛寺的韩国僧侣参加。[17]

2009年12月12日晚,遇难同胞纪念馆首次在纪念馆和平公园水上舞台公开举行烛光祭活动。这项活动发源于1995年,纪念馆员工于公祭仪式前一晚留守馆内加班,同时为遇难同胞守灵,后逐渐演变为“不成文的约定”。2009年,由纪念馆和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首次公开举行烛光祭,来自江东门小学南湖小学的小学生共同点燃1000支香烛,并邀请海内外人士点燃“和平”红烛,馆长朱成山在仪式上宣读小诗。[18]次年的烛光祭改到纪念馆悼念广场进行,由纪念馆和南京市青年联合会主办,请来3000名青少年点燃红烛。来自日本广岛的韩国女子朴曜子跳舞蹈“和平舞”。2011年的第三次烛光祭改变了以往在烛光祭后举行守灵仪式的惯例,将两项活动同步进行,地点选在纪念馆内祭场。同时,邀请来自毗卢寺、东本愿寺的中日两国僧人在现场诵经超度亡灵。此后,在祭场举行“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守灵——平安夜”活动形成惯例。[19]

国家公祭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江苏省南京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了首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20][21]自此,地方公祭正式升格为国家公祭,南京的地方公祭活动成为历史。

注释

  1. 1.0 1.1 1.2 中共省(市)委、省(市)人大、省(市)政府、省(市)政协、省(市)纪委

参见

参考来源

书目

注脚

  1. 朱成山,李慧,第4,7-8页
  2. 朱成山 李慧. 设“国家公祭日”不为记住仇恨. 共产党员网. 新华日报. 2014-12-11 [2023-06-13]. 
  3. 朱成山,李慧,第8页
  4. 朱成山,李慧,第10-11页
  5. 朱成山,李慧,第9-10页
  6. 朱成山,李慧,第11页
  7. 朱成山,李慧,第12页
  8. 余安民、朱同芳、王如刚、许见梅. 勿忘历史惨案 争取和平发展——我市各界人士隆重举行仪式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 南京日报. 1994-12-14: 1. 
  9. 朱成山,李慧,第14页
  10. 孙健 周舰. 江苏省暨南京各界集会 遇难同胞纪念馆二期工程完工. 人民日报. 1995-12-14: 4. 
  11. 朱成山,李慧,第16页
  12. 朱成山,李慧,第18页
  13. 朱成山,李慧,第19-20页
  14. 朱成山,李慧,第136-138页
  15. 15.0 15.1 朱成山,李慧,第138页
  16. 朱成山,李慧,第128-135页
  17. 朱成山,李慧,第88-90页
  18. 朱成山,李慧,第78-79页
  19. 朱成山,李慧,第82-84页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新华社. 2014-02-27 [2023-06-13]. 
  21. 霍小光 蔡玉高.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网. 2014-12-13 [2023-06-13] –通过央视网.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