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藏文:ཁམས,藏語拼音:Kam,威利:khams),又譯康區或喀木,是源自藏族傳統文化中的一個地區,常與衛藏和安多地區並列。範圍大致相當於現今西藏自治區的昌都市、那曲市東部(聶榮、巴青、索縣、比如、嘉黎五縣)、林芝市東部(察隅、波密、墨脫三縣),青海省的玉樹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雲南省的迪慶藏族自治州。
安多與康區形成更大的地區,在吐蕃王朝時期稱為多康(藏文:མདོ་ཁམས,威利:mDo Khams),又譯朵甘斯、朵甘,意思是匯合的區域;在元朝稱為朵甘思。
康區主要的居民稱康巴(藏文:ཁམས་པ,威利:khams pa),通用藏語康方言。
行政區劃史
元朝設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管轄這一地區,隸屬於宣政院。明朝設朵甘行都司。
清朝征服青藏高原後,雍正帝對大藏區採取分而治之的策略,將康區分拆,以打箭爐(今康定)為界,西部歸達賴喇嘛管轄,東部劃歸漢地。其中理塘、巴塘、察雅、昌都劃歸四川,中甸(今香格里拉市)劃歸雲南。這一行政區劃調整之後基本定型並沿用至今。
中華民國時期在康區設立西康省,但西康省的西部被西藏噶廈政府實際控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早期,曾設立西康省和昌都地區,後來皆撤銷,西康省併入四川省;昌都地區併入西藏自治區,現為地級昌都市。
人口和民族
康巴人
康巴人內部有着眾多不同文化和不同自稱或他稱的族群,如「木雅」、「布巴」、「魚通」、「卻域」、「扎巴」、「普米」、「納木日」、「魯汝」等等,康巴人與衛藏地區的藏人在體質結構上具有明顯差異,相比康巴人的身材高大,鼻樑長而高,酷愛鬥狠,衛藏人的特點是短頭型、面孔寬、身材較矮,性格溫和[1]。
參考文獻
引用
來源
- 王秀玉:〈清末川康戰事:川西藏區改土歸流的前奏〉.
- A. Gruschke: The Cultural Monuments of Tibet’s Outer Provinces: Kham, 2 vols., Bangkok 2004 ff.